商品奶的稳定与营销地方和区域生产者咨询委员会
Section § 62301
这项法律允许局长任命地方或区域咨询委员会,以协助做出有关牛奶生产和营销的决策。如果认为必要且有益,可以为特定区域或地区设立这些委员会。地方委员会侧重于单个区域,而区域委员会则涵盖多个条件相似的区域。
Section § 62302
Section § 62303
本法律条款的意思是,如果局长发现从地方费用中收取的资金不足以支付地方或区域咨询委员会的开支,那么他就不能设立这些委员会。此外,如果某个区域在1955年9月7日之前已经有一个地方咨询委员会,那么除非该区域的生产者通过请愿或公开听证会明确请求加入区域咨询委员会,否则该区域不能加入区域咨询委员会。
Section § 62304
Section § 62305
本节解释了牛奶销售区域的地方和区域咨询委员会是如何组建的。地方咨询委员会由七名该区域的牛奶生产者组成。区域委员会可以有任意数量的生产者成员,但前提是该区域内的每个销售区域至少有一名成员。主任还可以任命一名额外的公众成员。
主任要求各委员会推荐至少三名潜在的公众成员,这些人不能是生产者、运输商或加工商,以供可能任命。如果所有推荐的被提名人都不合适,委员会必须继续提出新的被提名人。公众成员一旦被任命,应代表公众利益,并享有与其他委员会成员相同的投票权。
Section § 62307
本法律规定,如果局长在举行听证后认定地方或区域咨询委员会的某成员未履行职责(不作为)或在任职期间行为不当(渎职),则有权将其免职。
Section § 62309
Section § 62310
Section § 62311
本法律规定,区域和地方咨询委员会必须与主管合作,决定如何计算生产者成本。他们还协助确定必要的生产水平,以确保生产者价格达到另一项法规(即第62062节)所要求的最低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