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59231

Explanation
这项加州法律规定,如果你要针对本章中提到的违规行为寻求任何罚款或补救措施,你必须在违规发生之日起三年内提起法律诉讼。

Section § 59232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文指出,如果有人违反本章的任何部分、营销指令、或主管根据本章或营销指令制定的任何规则,或者对此类行为提出投诉,那么将适用特定的处罚和补救措施。同时,也有指定的程序和行动来处理这些情况。

本条所规定的处罚、补救措施、程序和行动,适用于任何违反本章任何规定、任何营销指令、或主管根据本章或根据本章发布的任何营销指令发布的任何法规、或规章制度的情况,或对任何此类违反行为的投诉。

Section § 59233

Explanation
如果有人违反本章的任何规定,或违反主管根据本章发布的营销指令,他们就犯了轻罪。如果被定罪,他们可能面临100美元到1,000美元之间的罚款,最多六个月的监禁,或者两者兼施。每天违反规定都算作一次单独的违规行为。

Section § 59234

Explanation
如果有人违反了本章规定的规则,例如总监发布的营销令或任何相关规则或条例,他们每次违规可能被处以最高 $2,500 的罚款。每天发生的每一次单独违规都算作一项单独的违法行为。

Section § 59234.5

Explanation

本法律详细说明了局长如何处理企业延迟或不足额支付营销计划评估费的情况。如果企业欠款,局长可以计算出欠款金额并加上任何罚款。在通知企业后,局长可以根据现有信息作出裁定。如果企业停业,局长仍然可以确定是否有欠款。通知可以通过邮寄或亲自送达,并且必须在四年内完成,除非存在欺诈行为。

如果企业不同意不足额裁定,他们有30天时间通过书面形式并附上证据向局长提出异议。局长将审查并决定此案,如果未提出异议,该决定将成为最终决定。

如果在此程序后仍未付款,局长可以将此事提交法院,以获得对企业所欠款项的判决。该判决将成为对企业主财产的留置权,有效期十年,除非还清。企业可以在判决后30天内寻求法院审查,但需要提交担保。局长的裁定被假定为准确的,除非另有证明。本法律条款是除了其他现有方法之外,收取未付评估费的额外途径。

(a)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59234.5(a) 当局长裁定根据本章应付的营销计划评估费支付不足时,局长可以按照本节规定确定不足金额,包括任何适用的罚款。在发出拟定不足额裁定通知并提供提交报告或提供补充信息的机会后,局长可以根据其掌握的信息,对任何报告期的应付金额作出一项或多项不足额裁定。当企业停业时,之后任何时候都可以就该企业运营所产生的责任作出不足额裁定。
局长应通过将拟定不足额裁定通知和不足额裁定通知放入已付邮资的密封信封中,寄给营销指令记录中或局长可获取的受影响人,以此送达通知。通知在存入美国邮件时即视为送达完成。代替邮寄,通知可以通过亲自送达给被送达人来送达。
除欺诈或未提交所需申报表的情况外,不足额裁定通知应在不足额产生之日起四年内发出。
(b)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59234.5(b) 被作出不足额裁定的人可以在不足额裁定通知送达后30天内向局长申请重新裁定。如果未在30天内提交申请,该不足额裁定将成为最终裁定。
重新裁定申请应以书面形式提出,说明其所依据的具体理由,并附有相关记录和在伪证罪处罚下的声明,证明支持申请的信息准确完整。如果重新裁定申请已正式提交,局长应重新考虑不足额裁定,并可以就此举行听证会。局长应在切实可行的情况下尽快作出重新裁定命令,该命令在重新裁定命令通知送达申请人后30天内成为最终裁定。命令通知的送达方式应与原始不足额裁定通知的送达方式相同。
(c)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59234.5(c) 如果根据不足额裁定或重新裁定要求支付的任何金额未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支付,局长可以在此后四年内,向萨克拉门托县高等法院或任何其他县的高等法院提交一份证明,说明应支付的金额、局长记录中显示的责任人的姓名和地址,并请求在提交后30天内对该人判决该金额。提交通知的送达方式应与不足额裁定通知的送达方式相同。法院应在提交后30天内根据局长的证明作出判决,除非在30天内提交了司法审查申请。
判决摘要或其副本可以提交给任何县的县记录员。自判决提交之日起,判决金额构成对判决债务人在该县拥有的所有财产的留置权。该留置权具有判决留置权的效力、作用和优先权,并应自判决之日起持续10年,除非提前解除或以其他方式解除。就个人财产而言,本节规定的留置权对不知情且有偿购买的买方无效。
应局长请求,对判决执行,其方式与对其他判决执行的方式相同,并且应根据《民事诉讼法典》的规定进行执行销售。
(d)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59234.5(d) 不足额裁定或重新裁定通知中指定的人,可以在向高等法院提交通知后30天内,根据 (c) 款的规定,在萨克拉门托县高等法院,或者经局长同意,在总检察长设有办事处的任何其他县的高等法院,提起司法审查诉讼。作为中止判决生效或授予其他救济的条件,法院应要求向局长提交一份公司担保债券,金额为证明中指明的不足额。在任何法庭诉讼中,局长确定不足额的证明应作为费用和应付未付金额的初步证据。

Section § 59235

Explanation

如果有人故意超出营销指令设定的分配配额或分配额,他们必须向州政府支付一笔款项,金额相当于他们超出部分的市场价值,或者如果法院决定,最高可达该金额的三倍。这笔额外款项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追缴。从这些行动中收取的款项将按照另一条款的规定存入特定基金。

除该民事罚款外,任何明知而超出主管根据任何营销指令发布的、为其确定的任何配额、分配额或可销售百分比的人,应向本州没收一笔款项,金额相当于该超出部分的当前市场价值(或经法院酌情决定,为该金额的三倍),该没收款项可通过以本州名义提起的民事诉讼追回。根据本条追回的任何款项应按照第 58937 节的规定存放。

Section § 59236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如果生产者或经营者希望使用特定的标志、标签或证书来表明其产品的等级、质量或状况,他们必须遵守特定的生产或处理规定。这些规定源自本章项下制定的营销指令或协议。任何不遵守这些规定的人使用此类标识都是非法的。

Section § 59237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明知故犯地提供主管根据本章或任何有效营销指令所要求的虚假或误导性报告、声明或记录,属于非法行为。

任何人故意提交或提供主管根据本章任何规定或根据本章生效的任何营销指令所要求的虚假或欺诈性报告、声明或记录,均属违反本章规定。

Section § 5923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任何从事某些受管制商品的搬运、加工或销售的人,在被要求时必须向主管或其代理人提供具体信息。这包括提供商品者的姓名和地址,以及收到的商品数量。不提供这些信息将被视为违规。

Section § 59239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任何处理商品的人,如果明知某些产品受特定营销指令或协议约束,且这些产品由生产者销售时未遵守既定规则或规定,而仍然处理这些产品,则属于非法行为。

任何处理商接收、处理或持有任何受本章规定发布的营销指令或营销协议管制的商品,且该处理商明知该商品由其生产者进行销售时未遵守或违反该营销指令或协议的任何规定,即属违反本章规定。

Section § 59240

Explanation

本节规定,如果违反本章规定或营销指令,局长可以采取行动。局长可以自行决定采取行动,也可以在接到投诉后采取行动。他们有两种选择:将问题直接提交给总检察长或地方检察官,以启动法律程序;或者举行行政听证会来审查投诉。

局长可以自行决定,或在任何利害关系方指控违反本章任何规定或局长发布并根据本章生效的任何营销指令、规章或规则和规章的任何规定时,必须采取以下措施之一:
(a)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59240(a) 将此事直接提交给总检察长或任何地方检察官,以就此事提起法律诉讼。
(b)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59240(b) 如果他认为有必要或适当,立即召集行政听证会,审议该经核实投诉中提出的指控。

Section § 59241

Explanation
如果局长将案件移交给总检察长或地方检察官,那么该官员在审查投诉和证据后,如果认为有违法行为,就必须将案件提交法院。

Section § 5924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解释说,如果行政听证会由主管组织,他们必须确保投诉中提到的每个人都能收到投诉的副本以及关于听证会何时何地举行的通知。这项通知应在听证会前至少10天发出,并且可以通过亲自送达或邮寄的方式送达。

Section § 5924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了听证会的举行地点。主任有三个地点选择:被调查人主要营业地所在的地方、据称违规行为发生的地方,或者离得最近的部门办事处。

听证会应在主任选定的下列地点之一举行:
(a)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59243(a) 被调查人主要营业地所在的城市或地点。
(b)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59243(b) 被投诉的违规行为据称发生的城市或地点。
(c)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59243(c) 在部门最近的办事处。

Section § 5924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在行政听证会期间,局长会听取投诉双方的意见,并根据提交的证据在萨克拉门托记录调查结果。如果局长认定没有发生违规行为,投诉必须立即驳回,并且必须通知相关方。

Section § 59245

Explanation
如果主管通过听证会认定有人违反了规定,他们将记录调查结果并告知投诉相关方。主管可以要求总检察长启动法律程序,或者命令违规者停止其非法行为。如果违规者不停止,或者如果情况需要迅速采取法律行动,主管将要求总检察长或地方检察官根据本章规定将违规者告上法庭。

Section § 5924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司法部长或任何地方检察官对违反特定农业法律或规定的人采取法律行动。他们可以在接到投诉时这样做,或者如果他们认为法律已被违反,他们可以自行决定采取行动,利用州内任何有权审理此案的法院。

司法部长或任何地方检察官,应根据局长或任何其他人的投诉,或可在审查投诉和证据后,如果他认为已发生违规行为,自行决定以本州人民的名义,在本州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刑事处罚诉讼,以追究任何违反本章任何规定或违反局长正式发布并根据本章生效的任何营销指令的人。

Section § 5924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总检察长发现(或接到局长投诉得知)有人违反了营销规定,他们可以采取法律行动。他们可以通过向高等法院提起诉讼来寻求罚款,或者强制违规者遵守营销规定。

检察长应在接到局长的投诉后,或可自行决定,如果在审查投诉和证据后,他认为发生了违规行为,则应以本州人民的名义在本州高等法院提起诉讼,追究民事罚款或寻求禁令救济,包括强制履行根据本章发布的任何营销指令、规章或规则和规章所施加的任何义务,针对任何违反本章任何规定或违反局长根据本章正式发布的任何营销指令、规章或规则和规章的人。

Section § 59248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说,如果法院发现有人违反了与营销指令或法规相关的规定,法院可以阻止他们继续违规,并强制他们遵守本应遵守的具体规定。这可能发生在涉及临时限制令或初步禁令的程序中。

Section § 59249

Explanation
如果州在司法部长为执行营销令或相关规定而提起的诉讼中胜诉,被告必须支付局长和咨询委员会产生的费用。任何追回的款项将按照另一条款的规定存入指定基金。

Section § 59250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文解释了你可以在哪里提起与投诉相关的法律诉讼。你可以在被告居住的县提起诉讼,或者在你投诉的事件发生地提起诉讼。

Section § 59251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说,本条中提及的任何违规行为的处罚和补救措施可以一起使用,也可以单独使用。它们并非唯一可用的选择,并且可以与任何其他法律后果结合使用,无论是民事、刑事还是行政方面的。

Section § 59252

Explanation

如果有人超出了营销指令设定的允许限额或配额,并且他们并非故意为之,局长可以要求他们支付超出限额的额外销售量所对应的款项。该款项仅限于他们为获取产品所支付的成本,不包括任何附加服务或额外费用。如果他们支付了,将不会采取进一步行动。如果他们拒绝或未能支付,将采取进一步措施。任何收回的款项将按照另一节的规定存入特定基金。

代替本条规定的其他程序,如果局长发现任何人已超出根据本章由局长发布的任何营销指令为其设定的任何配额、分配额或可销售百分比,并且如果局长进一步发现该人无意违反该配额、分配额或可销售百分比,则局长可以要求该人向局长支付一笔款项,金额相当于超出该配额、分配额或百分比的销售数量的市场价值。
该市场价值应仅为相关人员的购置成本,不包括购置后增加的服务或商品的价值。支付该款项将排除与该交易相关的任何进一步的执法行动。如果该人拒绝支付或未能支付所要求的款项,局长应随即按照本条的其他规定进行处理。根据本节收回的任何款项应按照第58937节的规定存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