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53561

Explanation
如果一批苗圃植物不符合法律标准,它将被视为公共滋扰。如果局长或当地专员向相关法院提出投诉,这些植物可能会被扣押。

Section § 53562

Explanation

如果存在妨害,县的地区检察官在局长或委员要求时,必须代表加州人民提起诉讼,以制止和消除该妨害。法院判决后,该妨害将根据法院的命令进行处理;它可以被销毁、重新贴标签、修复,或在特定条件下被释放,以确保它不再造成问题。

发现任何此类妨害的县的地区检察官,应局长或委员的请求,应以加利福尼亚州人民的名义提起民事诉讼,以消除和防止此类妨害。经法院判决并根据法院命令,此类妨害应按照法院指示的方式予以谴责和销毁,或重新贴标签,或重新修复,或根据法院酌情施加的条件予以释放,以确保妨害得到消除。

Section § 53563

Explanation
如果所有者未能在规定时间内遵守法院的命令,法院可以决定立即销毁苗木,或者以命令中指定的其他方式处理滋扰。

Section § 53564

Explanation
如果法律诉讼中涉及的财产价值为三万五千美元或以下,该案件则被归类为有限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