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华金河谷优质棉花区董事会的职责和权力
Section § 52891
负责监管棉花生产的董事会承担多项职责,以确保该区域内棉花品种的质量。他们为阿卡拉棉和皮马棉制定质量标准,并考虑纤维长度、抗病性等多种因素。董事会每年审查并批准优质棉花品种进行种植。他们还进行测试以评估棉花质量并管理相关费用。
此外,董事会还会就该区域的存续或质量标准的修改举行投票(即全民投票)。所有生产的棉花都必须标明“Acala”或“Pima”字样,并且董事会就执法和设定种子评估费率提供建议。
Section § 52891.1
这项法律允许一个董事会决定采取有利于其所在地区棉花产业的行动,这可以包括种植阿卡拉(Acala)和皮马(Pima)以外的棉花品种。董事会可以为此通过一项决议,以维护棉花纤维和种子的质量和完整性。
此类决议必须通过公民投票批准。公民投票可以由董事会发起,也可以由至少 5% 的合格棉农请求发起。进行公民投票的费用由本章所收集的资金支付。
如果投票的经认证棉农中,有 65% 投了赞成票,并且这些棉农代表了投票总面积的多数;或者,如果超过一半的投票棉农投了赞成票,并且这些棉农代表了投票总面积的至少 65%,则该决议被视为获得批准。经秘书批准后,董事会必须在 10 天内颁布该决议。
Section § 52892
本法律概述了第9.5条实施后,一个委员会(或董事会)的扩展职责。它赋予委员会制定和更新规则、管理上诉以及采取必要行动以执行本章规定的权力。他们可以聘请经理、设立办事处,并处理财务事宜,例如借款和签订合同。委员会可以促进棉花在本地和国际上的销售,并与其他产品进行成本分摊的广告合作。他们还被允许对棉花进行科学研究,并与行业成员分享有用的信息,必要时可由私人、州或联邦资金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