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对未经批准品种进行研究的人,其棉花的种植、持有以供种植、栽培、采摘、收获、轧花、棉籽脱绒或皮棉销售,均应遵守部门通过的法规。部门还应通过法规以实现以下所有目的:
(a)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52901(a) 维护经批准的阿卡拉棉或皮马棉的完整性,并防止这些类型棉花的污染。
(b)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52901(b) 要求申请人就试验地点以及棉花种植、收获和轧花的日期和程序通知部门。
(c)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52901(c) 建立将棉籽进口到该区域的程序。
这项法律规定了种植、研究和销售未经批准的棉花品种的规则。如果你从事这些活动,你必须遵守部门的规定。目的是保护和维护经批准的阿卡拉棉或皮马棉的质量。法律还要求你向部门告知你何时何地从事棉花相关工作,并规定了将棉籽引入该区域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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