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5239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秘书或专员,或他们的代表,如果发现任何一批农作物或蔬菜种子违法,可以停止其销售。他们可以向所有者发出书面“停止销售”指令,该指令会阻止进一步的销售,直到问题得到解决。一旦所有事项都符合法律规定,该指令将被解除。

秘书或专员以及专员的任何合格代表,如果发现任何一批农作物或蔬菜种子违反本章的任何规定,可以向其所有者或保管人发出并执行书面或印刷的“停止销售”指令,该指令应禁止该种子的进一步销售,直到该官员有证据表明法律已得到遵守。一旦遵守,该指令应被撤销。

Section § 5239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移动或处理任何处于“停止销售”指令下的批次种子是违法的,除非您获得执法人员的书面许可,或遵循其具体指示用于经批准的目的。

Section § 52393

Explanation

如果您拥有或保管的种子受到“停止销售”指令的约束,您有权要求举行听证会来质疑此指令。您可以要求局长或专员举行听证会,以解释或证明该指令的合理性。此外,如果您不同意专员关于该指令的决定,您可以向局长提出上诉。

被“停止销售”指令扣留的种子的所有者或保管人,应在要求时,有权在局长或专员面前就任何此类指令的合理性获得听证,并可就专员根据本条规定作出的任何指令向局长提出上诉。

Section § 52394

Explanation
本节阐明,它不限制执法人员根据本章其他部分采取行动的能力。

Section § 52395

Explanation
如果局长根据本条作出决定,你可以将该决定提交给有权审查的法院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