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481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允许加州的农业部门与美国农业部及其他州合作,调查加州以外的病虫害威胁,以保护其农业产业。如果这些威胁(如病虫害)在加州不常见,他们的目标是阻止它们在这里传播。

此外,该部门可以与美国农业部签订协议,专门预防和控制禽流感(一种鸟类流感)。他们必须根据需要制定规则以遵守这些协议,并遵循州政府制定法规的程序。

(a)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481(a) 本部门经州长批准,可以与美国农业部官员或其他州官员合作,在本州以外开展病虫害调查,旨在保护本州农业产业免受任何在本州尚未普遍传播的病虫害侵害。
(b)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481(b) 本部门可以与美国农业部签订合作协议,以实施禽流感预防和控制计划。本部门应根据《行政程序法》制定任何必要的法规,以执行协议中规定的计划要求。

Section § 482

Explanation

本条允许局长与其他人或团体签订协议,以协助管理或消除州内的疾病或害虫。这包括与地方政府委员会或其他机构合作,以执行相关任务和职责。这些协议可以包括向地方县或专员提供的服务支付费用。然而,即使签订了这些协议,局长仍对确保任务完成负有最终责任。

(a)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482(a) 局长可以与个人、协会、监事会以及本州或美国的部门、司、局、委员会或专门委员会订立合作协议,旨在根除、控制或消灭本州内的任何传染病或害虫。
(b)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482(b) 局长可以与监事会或专员订立合作协议,旨在管理和执行本法典。
(c)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482(c) 局长可以与监事会和专员订立合作协议,旨在管理和执行本法典项下的任何活动、职责或责任,除了专员被特别指定或授权履行的活动、职责或责任之外。合作协议应规定向县或专员支付其根据协议履行的费用,除非本法典另有规定。如果本法典要求局长履行某项活动、职责或责任,根据本款订立的协议不解除局长对该履行的最终责任。

Section § 48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局长通过临时聘用来自美国、本州或县的政府雇员来与他们合作。这些人在协助部门工作时,会获得合理的报酬和任何必要开支的报销。

Section § 48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局长与美国政府机构签订协议,以运行检验计划。这些计划旨在确保肉类和禽肉经过检验,从而使不安全或错误标注的产品不会到达公众手中。

局长可与美国各部、司、局、委员会或专门委员会签订合作协议,旨在管理肉类或禽肉检验计划,以保护公众免受未经检验、掺假或虚假标注的肉类、禽肉及其产品侵害。

Section § 48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秘书与私人和政府实体签订协议,通过补偿、研究和市场推广等各种项目来支持农业。经立法机关批准,他们还可以为此目的使用联邦和非州资金。赠款通常以竞争方式发放,任何非竞争性赠款都必须遵守州规定。秘书关于赠款发放的决定是最终决定,且项目程序不受某些政府法规的约束。对于与作物从检疫区运出相关的赠款,优先考虑没有现有规程的高风险作物,同时也要考虑科学标准。可以就资金和赠款的标准咨询专家。

(a)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485(a) 秘书可与私营实体以及本州或美国的委员会、局、署或部门签订合作协议,旨在管理补偿、保护、灾害援助、经济援助、教育、环境改善、赔偿、市场推广、研究以及其他促进和加强农业的类似项目。
(b)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485(b) 经立法机关拨款后,秘书可接收和支出通过赠款、机构间协议或其他方式提供给本部门用于上述目的的联邦资金和任何非州配套资金,且这些资金应根据第221条进行管理。
(c)Copy 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485(c)
(1)Copy 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485(c)(1) 在可能的情况下,赠款应由本部门在由本部门设立的竞争基础上发放。
(2)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485(c)(2) 任何以非竞争性替代方式发放的赠款,应遵守所有适用的州要求、命令和指南。
(3)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485(c)(3) 秘书关于赠款发放的决定应为最终决定。
(d)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485(d) 为这些赠款项目设立的程序、表格和指南,包括申请流程,免于遵守《政府法典》第二编第三部第一分部第3.5章(自第11340条起)。
(e)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485(e) 如果秘书支出资金或发放赠款用于研究作物规程以符合从检疫区运出的标准,则以下规定适用:
(1)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485(e)(1) 应优先考虑最易受检疫措施影响且目前尚无规程的作物,只要申请在其他方面符合合理的科学标准。
(2)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485(e)(2) 本部门可咨询农业行业的个人或代表,以及学术或科学领域的个人或组织,以制定标准并协助推荐任何资金支出或赠款发放。

Section § 48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一个县想与州政府签订农业检查员服务合作协议,并且该协议要求提供全年服务,那么该县必须根据其雇佣规定,将至少66%的农业检查员助理视为永久雇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