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401

Explanation
本法律要求该部门支持和保障本州内的农业产业。

Section § 401.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部门应支持私营部门以有利于本州经济和公共福祉的方式生产食物和纤维。它还强调维护依赖农业的农村社区的经济健康。

Section § 40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相关部门阻止在农产品或商品(包括用于作物生产的产品)的包装、标签或营销方面出现的任何不诚实或欺骗行为。

Section § 40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该部门负责阻止有害昆虫、动物害虫、植物病害和杂草的传入和扩散。

Section § 404

Explanation
本条规定,除非另有说明,该部门负责执行本法典中列出的规章和法律,以及其监管的其他法律。

Section § 40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渔业和野生动物部在获得州公共卫生部批准后,生产或分发某些有助于控制病虫害的有益生物,前提是它们对公众健康是安全的。

但是,如果这些生物已经可以从商业渠道获得足够数量的购买,该部门就不应再生产它们。

(a)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405(a) 经渔业和野生动物部和州公共卫生部事先批准,本部门可以繁殖或分发不损害公众健康和安全,且已知在减少或预防因病虫害造成的植物或动物损害方面有用的生物防治生物。
(b)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405(b) 当有益生物可以从商业来源获得足够数量的购买时,本部门不得从事有益生物的生产。

Section § 406

Explanation
本条规定,部门必须向专员收集报告。

Section § 40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负责人制定必要的规则或规章,以便有效管理和执行他们负责监督的法典条款。

Section § 40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主任进入任何物业,检查那里的设施、设备或物品。

Section § 409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部门,尽管有其他法律规定,每两年而非每年颁发和续期执照或证书。部门有权决定这些两年期执照的费用,但费用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当前年度费用的两倍。

Section § 410

Explanation
本法律旨在让食品和农业部与当地县级官员和行业领导者合作,寻找州政府来源之外的额外资金,以支持县农业专员和负责度量衡人员的预算项目。

Section § 411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规定了食品和农业部向水资源部提供预测的职责。这些预测基于20年估算,旨在预测食物、纤维、牲畜和农产品的产量。

预测会考虑土地利用变化、人口增长、灌溉技术和作物产量等因素。此外,该部门必须评估粮食安全所需的农业用水需求,并考虑人口增长、满足州和全国消费的粮食生产以及出口市场。

食品和农业部可以与其他组织合作收集这些预测所需的数据,并必须将预测分享给相关委员会和水资源部,以便进一步分析并纳入第160号公报。

(a)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411(a) 食品和农业部应向水资源部提供一份预测,估算食物、纤维、牲畜和其他农产品的产量。
(b)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411(b) 作为预测的一部分,食品和农业部的假设应基于20年估算,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数据:
(1)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411(b)(1) 土地利用转换率和可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面积。
(2)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411(b)(2) 随着州和全国人口的增长,对食物、纤维、牲畜和其他农产品日益增长的需求。
(3)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411(b)(3) 灌溉技术和其他农场节水措施的实施。
(4)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411(b)(4) 作物产量和生产技术的进步。
(5)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411(b)(5) 作物的替代用途。
(c)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411(c) 该部门应在预测中包含一个附加表格,估算基于粮食安全考量的农业用水需求,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411(c)(1) 人口增长估算。
(2)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411(c)(2) 足以养活州人口的农产品产量,以及继续提供全国至少25%的餐桌食物。
(3)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411(c)(3) 满足出口市场增长所需的产量。
(d)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411(d) 在可行范围内,食品和农业部可与财政部、加州大学以及其他机构和组织合作,获取预测所需信息。
(e)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411(e) 食品和农业部应向水资源部提供预测,用于估算相关用水量,并向州议会农业委员会、州议会水、公园和野生动物委员会以及参议院农业和水资源委员会的主席提供。水资源部应将此信息纳入第160号公报。

Section § 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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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项加州法规强调,多种方法可以帮助减少奶牛场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这些方法包括使用厌氧消化器和替代策略来管理奶牛甲烷。这些策略的例子包括:将奶牛养殖业务转换为让奶牛以自然分解粪便的方式放牧;利用太阳能干燥和堆肥粪便;从水基系统过渡到固体粪便管理;以及分离粪便的液态和固态部分以最大程度地减少甲烷。该法律对每种技术都给出了定义,以阐明它们如何减少排放。

(a)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412(a) 立法机关发现并宣布,多种多样的奶牛甲烷管理实践,包括厌氧消化器和非消化器奶牛甲烷管理策略,可以有效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非消化器奶牛甲烷管理策略包括但不限于刮板转化、现场露天太阳能干燥和堆肥、将奶牛养殖业务转换为牧场管理,以及固液分离技术。
(b)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412(b) 就本节而言,下列术语具有以下含义:
(1)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412(b)(1) “将奶牛养殖业务转换为牧场管理”是指奶牛在牧场上放牧一段时间的养殖系统,其中部分或全部粪便沉积并留在牧场中进行好氧分解,从而避免甲烷排放。
(2)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412(b)(2) “现场露天太阳能干燥和堆肥”是指在非液体环境中收集、储存和干燥奶牛粪便。
(3)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412(b)(3) “刮板转化”是指将冲洗水泻湖系统转换为固体刮板或干粪管理实践,包括用于粪便管理的真空技术。
(4)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412(b)(4) “固液分离技术”是指旨在将粪便中的液体成分与矿物质和有机成分分离,以减少甲烷排放的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