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农业协会组织与管理
Section § 3951
一个区域内五十名或更多居民可以成立一个名为“区农业协会”的组织。该组织旨在举办展销会和展览,以展示和推广本州的各种产业和产品。它还可以为公众建设和运营娱乐和文化设施。
Section § 3955
如果您对某个协会有索赔,您需要按照《政府法典》中规定的具体程序和指导方针,将其提交给总务部。
Section § 3956
本节规定,协会的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这些董事必须是该区的公民和居民。董事在完成州政府要求的表格和培训之前,不能参加会议。他们还必须满足任期内出现的任何新的表格或培训要求,并按时重新参加定期培训。董事有90天时间履行这些义务,如果未能遵守,则可能被免去董事职务。
Section § 3958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一个区域的董事因为新区域的成立而住到了另一个区域,那么他们必须在新区域成立后的60天内辞去董事职务。
Section § 3961
本法律条款解释了首届董事会成员的任期是如何安排的。州长会设定任期,让成员的职位分批错开届满:两组各两名成员,一组三名成员;每组的任期都在协会成立后的每年1月15日结束。
Section § 3964
Section § 3964.5
本节允许董事会通过决议或类似行动设立咨询委员会。这些委员会的成员人数少于董事会的法定人数。这些委员会举行的会议必须向公众开放。任何希望收到会议通知的人应提交书面请求,并将至少提前24小时收到通知。如果咨询委员会计划举行例会,他们必须在章程或其他规则中明确规定时间和地点,无需额外通知。
Section § 3965
本节解释了董事会经部门批准可以做几件事:设定秘书和司库的任期、保证金金额、薪资和工作职责;监督协会的活动;制定必要的规章制度;并将其部分权力分配给其高级职员或雇员,尽管这些权力可以随时收回。
Section § 3965.1
这项法规允许董事会在其财产上开展或允许开展活动,而无需事先获得部门批准,但存在例外情况。这些例外包括:从危险活动中产生收入的合同(需要充足的保险),以及《政府法典》第4051.2条和第19130条中列出的特定活动。该法律明确指出,它不改变《政府法典》第19130条中已详细说明的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