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9280

Explanation

如果你从事进口新鲜或冷冻肉类、肉类副产品或禽类产品用于宠物或人类食用的业务,你必须首先获得许可。

凡从事进口(分销或批发)新鲜或冷冻肉类、肉类副产品、马肉副产品、禽肉或禽肉副产品用于宠物食品,或进口马肉用于人类食品业务的任何人,均须首先根据本章规定取得许可。

Section § 19281

Explanation
如果您想在加利福尼亚州申请与进口马肉或宠物食品相关的许可证,您必须填写主任指定的特定表格。申请中必须包含您的姓名和地址。 您还需要提供一份由卫生机构出具的证明,确认肉类加工或屠宰设施符合卫生标准,并且肉类或宠物食品符合本法律规定的标准。 主任可能会根据法规要求提供额外信息。

Section § 19282

Explanation

局长会颁发许可证,除非在发出通知并举行听证后,发现申请人已被判犯有与掺假或贴错标签食品相关的重罪,或违反了本章的任何规定或其法规。

局长应颁发许可证,除非他经过通知和听证后发现申请人已被判犯有涉及掺假或贴错标签食品的重罪,或违反了本章的任何规定或根据本章颁布的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