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934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经营屠宰场的人不能拥有或控制任何获得许可运输死亡动物的企业,除非该屠宰场受到州或联邦政府的检查。这适用于直接或间接的控制,例如通过股权或雇员进行的控制。

Section § 1934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屠宰场不得接收死亡动物,除非这些动物是在运往屠宰场的途中死亡的。这些死亡动物必须立即送往获得许可的设施进行处理。但是,如果一头看似健康的动物在运输途中因受伤而死亡,并且不是由专门运输死畜的人员运输的,那么在当局设定的特定条件下,可以立即对其进行屠宰。

任何屠宰者不得在其屠宰场接收或收取任何死亡动物,除非这些动物是在运输途中死亡的,且此类动物应直接且不延误地运往持牌化制厂。然而,由非死畜运输者运输的、表面健康的动物,若在抵达时发现因运输过程中受伤而刚死亡,则可在秘书(主管官员)规定的、符合本章宗旨的条件下立即屠宰。

Section § 1934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屠宰动物或加工宠物食品的场所必须保持清洁卫生。其核心是为了确保宠物食品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条件。

Section § 1934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所有作为宠物食品出售的新鲜或冷冻肉类及肉类副产品(包括马肉)都必须符合本章规定的特定标准,或由主管制定的法规。

所有作为宠物食品出售或向公众出售的新鲜或冷冻肉类、肉类副产品、马肉和马肉副产品,均应符合本章的标准或由主管颁布的法规。

Section § 1934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任何不供人类食用的动物尸体、部分或产品,必须清楚地标记或处理,使其不能用作食物。这些物品在出售或运输之前,必须根据具体规定进行识别。除非这些产品已正确标记或处理以表明它们不供人类食用,否则购买、出售、运输或接收任何此类产品都是非法的。

任何不打算用作人类食物的动物尸体、部分或产品,在出售或运输之前,必须按照主管的规定进行变性或以其他方式识别,以防止其用作人类食物。任何人不得购买、出售、运输、提供出售或运输或接收运输任何此类不打算用作人类食物的动物尸体、其部分、肉类或肉类食品产品,除非它们已按照主管的规定进行变性或以其他方式识别。

Section § 1934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在宠物食品中使用非屠宰方式死亡的动物、使用病畜,或未在清洁条件下制备宠物食品,对加州的民众和动物都构成健康风险。

Section § 19348

Explanation

本法规定了加州运输死亡动物的规则。通常,死亡动物必须运往获得许可的场所,如化制厂、收集中心或经批准的外州目的地。但是,如果州兽医在紧急情况下批准豁免,或因运营问题无法处理,则可能存在例外情况。在紧急情况下,许可证可能允许将动物运往垃圾填埋场。本法还明确,它不与州或联邦环境法冲突,也不禁止动物所有者在特定条件下将其动物埋葬在自己的财产上。运输规则不适用于道路管理机构从高速公路上清除动物尸体。

(a)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19348(a) 除非州兽医在执行第9562条或宣布紧急状态或地方紧急状态(如政府法典第8558条(b)款和(c)款所定义,根据《加州紧急服务法》(政府法典第2编第1部第7章(自第8550条起)))时批准豁免,否则任何死亡动物运输商或任何其他人均不得将任何死亡动物运输至除以下地点以外的任何地方:获得许可的化制厂、获得许可的收集中心、部门认可的动物疾病诊断实验室、最近的火葬场,或经另一州相关主管机构批准用于该目的的另一州目的地。
(b)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19348(b) 秘书可向获得许可的化制商、收集中心或死亡动物运输商签发总许可证或单独许可证,以授权在以下任一情况下将死亡动物运输至获得适当许可的垃圾填埋场:
(1)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19348(b)(1) 在政府法典第8558条(b)款和(c)款所定义的已宣布的紧急状态或地方紧急状态期间。
(2)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19348(b)(2) 当获得许可的运输商持有获得许可的化制商出具的证明,证明该化制商因运营条件或法律或法规要求或限制而无法处理死亡动物时。该证明应采用部门批准的格式,并且就本款而言,“获得许可的运输商”应包括获得许可的收集中心和化制商。
(c)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19348(c) 本条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解释为与任何州或联邦环境法或分区法冲突,或禁止活体动物的所有者在动物死亡后将其埋葬在所有者的财产上,如果埋葬地点在动物死亡地点三英里以内。
(d)Copy 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19348(d)
(a)Copy 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19348(d)(a)款不适用于交通部或对道路或高速公路拥有管辖权的地方机构在清除道路或高速公路上的动物尸体时的情况。

Section § 19348.1

Explanation
州兽医可以批准短期研究项目,以探索处理动物组织的新方法。这些项目旨在查看这些方法是否能有效杀死致病微生物,并保护公众健康和农场动物。这些项目不能持续超过24个月。

Section § 19348.5

Explanation
如果您将活马匹运送到有执照的屠宰场,您必须确保它们有足够的食物和水。否则,根据另一项法律,将被视为虐待动物。

Section § 19349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死亡动物运输商的所有卡车和每个持牌地点,必须在续期执照之前,由相关主管部门每年至少检查一次。如果有必要,检查也可以在其他任何时间进行。

Section § 19350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任何用于运输死亡动物的车辆,在化制厂必须完全卸载,然后进行清洁和消毒。

Section § 19352

Explanation
州和地方卫生部门的检查员有权进入任何屠宰动物或生产、销售肉类产品的场所,以确保一切符合健康和安全标准。他们可以在企业营业的任何时间进行检查。如果这些检查发生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或公共假日,企业必须通过与该部门签订协议,承担检查员加班费和开支的额外费用。

Section § 1935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宠物食品屠宰场直接在其场所内屠宰马、骡、驴、牛、绵羊、山羊和猪等动物。

马、骡、驴、牛、绵羊、山羊和猪可以在宠物食品屠宰者的场所内被屠宰。

Section § 19354

Explanation
如果你运输动物尸体,你需要向相关部门注册你用于此目的的每辆车辆。

Section § 19355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如果您持有执照,您不能拒绝部门代表进入或检查,并且必须允许他们根据需要抽取产品样品。

Section § 19356

Explanation
本节规定,如果标签或包装虚假或误导,则销售或推销肉类、马肉或其副产品作为宠物食品是违法的。但是,只要既定品牌名称和标签真实并经局长批准,则可以使用。

Section § 1935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用于某些物品上的任何标签或识别标志,在使用前必须获得主管的批准。

Section § 1935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肉类或马肉产品的标签不符合局长的规定,那么销售或运输这些产品就是非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