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章中,“动物”指第18663条所定义的牲畜以及第24657条所定义的家禽。
屠宰动物不适宜供人类食用的动物的暂存、隔离和处置
Section § 19052
如果局长认为动物可能携带农药或抗生素等有害物质,导致其生产的食品对人类不安全,他们可以命令该动物原地扣留,直到可以安全放行。如果需要,他们还可以确保这些动物被隔离。
如果局长认定任何饲养用于生产食品的动物体内携带或可能携带农药、毒物或其他有害物质,包括但不限于兽用生物制品、抗生素、农药和重金属毒物,可能使该动物的任何食品产品对人体健康有害,他可以命令将该动物扣留在发现地或其他场所,直至其认定该动物可安全放行用于人类食品用途。局长可以要求将根据该命令扣留的动物进行隔离。
动物安全 食品安全 动物体内农药
Section § 19053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一只动物因健康问题被扣押,即使经过护理,也无法安全地用作人类食物,那么局长有权确保对其进行标记、烙印或以其他方式处理,以防止其最终成为人类食物。但是,如果它适合用作宠物食品,局长可以允许它以这种方式使用。在采取这些措施之前,必须首先通知动物的所有者或负责人。
动物扣押令 人类食品安全 有害物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