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15340(1) 任何未根据本章注册的设备,或其注册已被取消或暂停的设备,除非其销售、租赁或其他提供已获得主管批准。
(2)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15340(2) 任何已注册的设备,如果在分销或销售过程中对其作出的任何声明与注册所需信息中对其作出的任何声明存在实质性差异。
(3)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15340(3) 任何已注册的设备,其配置在销售、租赁或其他提供或使用时与注册所需信息中描述的配置不同。
(4)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15340(4) 任何贴错品牌或贴错标签的设备。
(b)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15340(b) 任何人直接、间接或通过他人从事以下任何行为均属非法:
(1)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15340(b)(1) 违反本章的任何规定以及主管根据本章采纳的任何规则或条例。
(2)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15340(b)(2) 制造用于销售、广告、交付或以其他方式提供、要约销售或租赁、销售、租赁、持有或使用任何设备,除非符合本章及根据本章采纳的条例。
(3)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15340(b)(3) 整体或部分地拆卸、更改、污损或销毁任何设备标签。
(4)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15340(b)(4) 拒绝准备、维护或提交主管根据本章或根据本章采纳的条例要求为已注册设备提供的任何记录或报告。
(5)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15340(b)(5) 以与其注册和标签不符的方式使用任何已注册设备。
(6)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15340(b)(6) 使用任何持有有效设备研究许可证的设备,但违反该许可证的规定。
(7)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15340(b)(7) 违反根据本章发出的任何命令。
(8)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15340(b)(8) 明知故犯地伪造全部或部分注册申请、设备研究许可证申请、根据本章提交给主管的任何信息、根据本章要求维护的任何记录,或根据本章提交的任何报告。
(9)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15340(b)(9) 伪造全部或部分与任何设备测试相关的信息,包括所使用的任何方案、程序、物质、生物体或设备的性质、所作的观察或形成的结论或意见,提交给主管的,或该人明知将提供给主管的,或将成为本章或根据本章采纳的条例要求维护的任何记录的一部分。
(10)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15340(b)(10) 向主管提交明知虚假的注册支持数据。
(c)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15340(c) 任何人根据对该设备及其使用或持有有效的研究许可证制造用于销售、运输或使用任何设备,不构成违反(a)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