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499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所有在加州销售或分销的商业饲料都必须有标签。如果一包商业饲料没有按规定贴标签,那就是违法的。但是,如果秘书的法规规定某些产品不需要贴标签,则存在例外情况。

(a)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14991(a) 除非本章另有规定,或秘书的法规声明根据本条要求提供的声明不适用于某些产品以执行本章,否则在本州内分销的每一批、每一件或每一包装的商业饲料,均应附有或随附标签。
(b)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14991(b) 任何批次、件或包装的商业饲料,若无本章规定的标签,其销售或分销均属违反本章规定。

Section § 1499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某些产品的标签必须包含特定信息,以确保透明度和安全性。除非附有经认证的度量衡证书,否则标签必须清晰显示产品的净重或体积、名称或品牌以及制造商的详细信息。此外,它必须包含按法规规定的术语表述的保证分析,以及每种成分的官方公认名称。对于类似成分,可以根据主管的规定使用集合术语。如有必要,主管可以免除某些饲料遵守这些规定。最后,标签应包含清晰的使用说明、警告和注意事项,以确保安全使用。

标签应包含清晰易读且明确印制的声明,以证明以下所有事项:
(a)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14992(a) 该批次或包裹内容的净重或体积,除非附有经认证的度量衡证书。
(b)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14992(b) 产品名称、品牌名称或商标。
(c)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14992(c) 制造商或负责将该商品投放市场的人员的名称和主要地址。
(d)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14992(d) 按照主管通过法规规定的术语表述的保证分析。
(e)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14992(e) 主管规定的每种成分的公认官方名称。主管可以通过法规允许对具有类似功能的一组成分使用集合术语。如果主管认为列出这些成分对于遵守本章的意图并非必要,他或她可以免除某种商业饲料或任何商业饲料组合的标签要求。
(f)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14992(f) 任何饲料安全使用可能必需的充分说明、警告和注意事项。

Section § 14993

Explanation
如果你为他人制造、加工或混合一种特殊混合物,你需要按照主管设定的规则对其进行标记。

Section § 14994

Explanation

如果一种特殊混合物要再次出售,它必须首先贴上新标签。

特殊混合物未经重新贴标签,不得转售。

Section § 14995

Explanation
如果生产或加工商业饲料的公司决定在其包装上就饲料成分作出超出法律要求的额外声明或保证,他们有责任兑现这些声明。如果被要求,他们可能还需要向有关部门提供证明。

Section § 14996

Explanation
如果您为合作伙伴或根据合同制造或分销动物饲料,只要喂养地点与饲料生产地点属于同一所有者,您就不需要给它贴标签。但是,如果合同或合伙关系中的某一方要求提供标签信息,或者如果饲料中含有药物,制造商就必须提供标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