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4061

Explanation

法律将“1080化合物”定义为氟乙酸钠或任何含有氟乙酸钠的混合物。这旨在明确该特定术语在法律中的具体含义。

本条中使用的“1080化合物”指氟乙酸钠或氟乙酸钠的任何制剂。

Section § 1406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除非本条另有例外情况,任何人销售、使用或拥有1080化合物都是非法的。

Section § 14063

Explanation

在特定条件下,某些个人和实体被允许销售、使用或持有化合物1080,这是一种用于害虫防治的物质。政府官员和雇员在履行职责时,可以使用它进行害虫防治。实验室可以持有它用于研究。持证的害虫防治操作员可以在其工作中使它。农药批发商可以根据主管的规定,将其销售给这些获批的方或用于出口。

根据主管的规定,以下任何人员均可销售、使用或持有化合物1080,用于指定的目的或用途:
(a)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14063(a) 任何联邦、州、县或市的官员或雇员,以其官方身份,或在该官员或雇员直接监督下的任何人员,可持有化合物1080用于害虫防治目的。
(b)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14063(b) 任何研究或化学实验室可持有化合物1080用于实验室目的。
(c)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14063(c) 任何根据《商业与职业法典》第三部第14章(第8500条起)获得结构性害虫防治操作员执照的人员,可持有化合物1080用于其业务。
(d)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14063(d) 任何农药批发商或中间商,可向上述分类中的任何人员销售化合物1080,或用于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