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除第 14363 节外,不适用于以下任何情况:
(a)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14261(a) 任何专门出售给持证兽医并由其专门使用或在其指导下使用的牲畜用药,也不适用于由注册药剂师根据持证兽医处方配制的任何牲畜用药。
(b)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14261(b) 任何由注册药剂师应购买者要求配发或配制的药物或其他制剂,如果此类药物或制剂以零售方式出售。
(c)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14261(c) 任何受本分部第 6 章(自第 14901 节起)管辖的商业饲料,无论此类商业饲料中是否含有任何原本构成牲畜用药的成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