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4381

Explanation

如果您首次违反本章的规定或任何相关法规,您将面临最高五百美元的罚款。如果您再次违反,这将被视为一种更严重的罪行,称为轻罪,罚款金额从一百美元到一千美元不等。

违反本章或主任根据本章通过的任何规定,首次违法行为构成轻微违法行为,可处以不超过五百美元 ($500) 的罚款。第二次或后续违反本章的行为构成轻罪,可处以不低于一百美元 ($100) 且不超过一千美元 ($1,000) 的罚款。

Section § 1438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局长在存在违反相关法规行为的情况下,拒绝、暂停或吊销牲畜药品注册或限制性药品许可证。在采取此类行动之前,会举行一次听证会,并提前至少10天通知相关方。在听证会上,局长可以宣誓、听取证词、发出传票,并要求相关人员提供文件和证词。但是,饲料、肥料和牲畜药品部门的员工不能担任听证官。如果某人的许可证或注册被吊销,他们可以向局长提出上诉。

(a)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14382(a) 局长在听证后,可以因违反本章或根据本章通过的任何法规,拒绝颁发或续期,或暂停或吊销牲畜药品注册或限制性药品许可证。
(b)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14382(b) 召集听证会后,局长应至少在听证会前10天,亲自或通过邮件向持证人或注册人送达通知,说明听证会的时间和地点。在听证会上,局长可以采取以下所有行动:
(1)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14382(b)(1) 宣誓并听取证词。
(2)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14382(b)(2) 发出传票,要求持证人、注册人或证人出庭,以及可能与案件相关的所有账簿、记录、备忘录、文件和其他所有文件。
(3)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14382(b)(3) 强制持证人或注册人以及任何证人披露其所知的所有与案件相关的事实。在任何情况下,饲料、肥料和牲畜药品部门的任何员工均不得担任本节下任何案件的听证官。
(c)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14382(c) 任何被剥夺许可证或注册的人,有权就此行动向局长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