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人未经专员当前注册而充当注册检查员是违法的。
农产品加工商、储存商、经销商和分销商私营农产品检验
Section § 57301
这项法律规定,受私人方付费报告新鲜水果或蔬菜状况的人员(不包括官方的县、州或联邦检查机构)必须向专员注册。专员将记录这些人的信息,包括他们的姓名、营业地址、进行检查的地点以及检查的产品。这些信息会发送给主任,由主任维护一个全州范围的中央登记册。如果一名农产品检查员已在一个县注册,那么只要他们向其他县的专员出示注册证明,就可以在其他县工作,无需再次注册。
农产品检查 新鲜水果 蔬菜报告
Section § 57303
这项法律要求注册检查员保存他们进行的每次检查的详细书面报告。这些报告必须包括被检查商品的日期、批次描述、数量和状况,以及其等级或评估标准。如果最初的报告是口头形式的,必须在24小时内完成书面版本。报告虽然不需要包含被告知人的姓名,但检查员必须保留姓名记录,以便在需要时与报告匹配。所有报告必须至少保存90天,并在专员要求时可供查阅。
注册检查员 检查报告 商品状况
Section § 57305
本法律规定,本章中提供的处罚或解决方案可以累加到本州任何其他法律规定的任何其他处罚或解决方案。简单来说,如果你违反本法律,你可能会同时面临来自不同法律的多重后果。
累积处罚 补救措施 州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