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5444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成立一个咨询委员会,以协助报告的编写工作。委员会将包括六名合作议价协会代表和六名加工商代表。州长、州议会议长和参议院规则委员会将分别从每个团体中任命两人。委员会成员在出席经批准的会议时,其差旅费将获得报销。

(a)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54442(a) 为协助编写本章所要求的报告,秘书应设立一个咨询委员会,由以下人员组成:
(1)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54442(a)(1) 六名合作议价协会代表,从合作议价协会提交的名单中选出,其中两名由州长任命,两名由州议会议长任命,另两名由参议院规则委员会任命。
(2)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54442(a)(2) 六名加工商代表,从加工商提交的名单中选出,其中两名由州长任命,两名由州议会议长任命,另两名由参议院规则委员会任命。
(b)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54442(b) 咨询委员会成员出席经食品和农业部秘书批准的会议,其差旅费应依照人力资源部主任根据《政府法典》第19820条通过的规章制度予以报销。

Section § 54443

Explanation

本节要求一个咨询委员会研究并报告几个具体问题。这些问题包括不公平贸易行为、许可、资金、调查和听证程序,以及解决谈判争议的必要性。委员会还可以审查任何其他相关问题,并在必要时提出对本章的修改建议。

咨询委员会应研究并报告以下所有问题:
(a)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54443(a) 不公平贸易惯例。
(b)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54443(b) 许可。
(c)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54443(c) 资金。
(d)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54443(d) 调查和听证程序。
(e)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54443(e) 解决谈判争议机制的必要性。
(f)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54443(f) 与本章相关的任何其他问题。
(g)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54443(g) 对本章的任何建议修改。

Section § 54444

Explanation
咨询委员会每年必须至少开会一次。

Section § 54445

Explanation
本法律要求咨询委员会在秘书选定的时间撰写并向秘书提交一份报告,以帮助其履行本条规定的职责。

Section § 54447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说,本条应被理解为第20编第2章第3条中概述的早期法规的延续。实质上,规则没有改变,只是格式或组织方式有所不同。

本条应被解释为第20编第2章原第3条的延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