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55110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允许委员会接收关于本章中规定的可能违规行为的投诉。它还可以调查这些投诉,并且,如果需要,将其移交给相关部门采取进一步行动。

Section § 55111

Explanation

本法律描述了委员会发现有人可能违反某些规定时的处理流程。委员会首先会通知相关人员和秘书,告知其将采取进一步行动的决定。被通知人可以请求秘书进行复审,并在必要时还可以通过法院寻求解决。

此外,委员会还有权立即寻求法院命令(即禁令)以阻止被指控的违规行为,无论是否有任何待决的复审。即使秘书正在进行复审,这些法院命令仍将保持有效。

(a)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55111(a) 委员会应向被指控违反本章规定的一人或多人以及秘书发出通知,告知其委员会根据本条采取进一步行动的决定。该个人可请求秘书对委员会的决定进行复审,此后可寻求司法救济。
(b)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55111(b) 尽管有(a)款和第55111.5条的规定,委员会可立即寻求第55112条规定的禁令救济。委员会获得的任何禁令在秘书进行任何复审期间应保持完全有效。

Section § 55111.5

Explanation
本法律允许委员会与被指控违反规定的人达成正式协议,以确保他们停止当前的违规行为,并避免未来再次违反规定。

Section § 55112

Explanation

本节规定,委员会可以采取法律行动,执行与大米相关的法规并收取费用。他们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并利用禁令或扣押令等法律手段来预防或制止违规行为。在提起诉讼前,委员会必须通知被指控的违规者。如果委员会能初步证明存在违规,法院就会发出所需的命令,而无需委员会提供通常要求的保证金或证明有不可弥补的损害。法院还可以限制违规者的商业活动,直到判决得到完全遵守和履行。在寻求禁令之前,委员会会审查所有信息并向秘书提出执法建议,但即使秘书有回应,委员会仍有权提起诉讼。

(a)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55112(a) 委员会可提起民事诉讼,并利用法律或衡平法规定的一切补救措施,以征收评估费,并就本章获得扣押令、强制履行或禁令救济。委员会可寻求扣押令或禁令救济,包括但不限于临时限制令、初步禁令或永久禁令,以防止任何违反或威胁违反本章的行为。
(b)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55112(b) 委员会在提起民事诉讼之前,应当向被指控违反本章的人发出通知。
(c)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55112(c) 法院在委员会通过经核实的诉状初步证明被指名的被告已违反或威胁违反本章后,应当向委员会发出任何请求的扣押令或禁令救济。委员会无需提供保证金作为发出所请求的扣押令或禁令救济的条件。
(d)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55112(d) 扣押令应当根据《民事诉讼法典》第二编第六点五章(第485.010条及后续条款)的规定发出,但《民事诉讼法典》第485.010条规定的证明不予要求。禁令救济应当根据《民事诉讼法典》第二编第七章(第525条及后续条款)的规定发出,但《民事诉讼法典》第526条和第527条规定的无法弥补的损害或法律补救不足的证明不予要求。
(e)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55112(e) 任何代表委员会对任何被告作出的终局判决生效后,法院应当禁止被告从事任何与大米相关的业务,直至完全遵守并履行判决。这些诉讼的审判地可设在被告的住所或营业地,或委员会主要营业地所在的县。委员会只能在其主要办事处所在的县被起诉。
(f)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55112(f) 在根据本条提起禁令救济诉讼之前,委员会应当审查所有可用信息,向秘书推荐具体的执法行动,并允许秘书有机会回应。尽管秘书作出回应,本条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解释为阻止委员会提起诉讼。

Section § 55113

Explanation
本法律允许委员会在执行这套法律时,获得合理的律师费以及其他相关费用(例如调查费用)的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