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5644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局长调查农产品交易,无论是局长主动发起,还是在有利害关系方提出经核实的投诉时。他们会调查那些涉及由声称持有执照的人招揽、接收、销售或试图销售农产品的活动。

其他被调查的问题包括未能正确核算和结算销售款项、对农产品的状况或市场情况作出虚假陈述、未能按时支付农产品款项,以及任何其他有害交易。

局长可以自行决定,或在任何利害关系方提出经核实的投诉后,调查、审查或检查以下任何事项:
(a)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56441(a) 任何涉及由作为或声称作为被许可人行事的任何人招揽、接收、销售或试图销售任何农产品的交易。
(b)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56441(b) 未能按照本章要求对销售进行适当和真实的核算及结算。
(c)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56441(c) 故意就已接收或储存的任何农产品的状况和数量作出虚假陈述。
(d)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56441(d) 故意就市场状况作出虚假陈述。
(e)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56441(e) 未能在本章要求的时间内支付任何农产品的款项。
(f)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56441(f) 任何及所有其他有害交易。

Section § 5644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局长查看各种商业记录和物品,例如账簿和秤,作为对个人业务进行调查或检查的一部分。

Section § 56443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如果存在关于农产品某些问题的真实争议,并且任何一方在收到投诉通知后10天内通知部门其选择使用替代性争议解决方式,则部门不能介入。这些问题包括拒收农产品、未支付或未接受农产品、未能提供必要的容器或服务,以及书面合同的条款。

除非第56444条或第56445条另有规定,如果投诉是涉及以下任何一项的真实争议,且被许可人或投诉人在收到经核实投诉备案通知后10个日历日内,已通知部门其选择根据书面合同的规定将争议提交替代性争议解决程序,则部门无权处理该投诉:
(a)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56443(a) 任何农产品的拒收。
(b)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56443(b) 未能或拒绝接受并支付从生产者或由被许可人购买或约定购买的任何农产品。
(c)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56443(c) 被许可人未能或拒绝提供箱子或其他容器,或运输、收割或被许可人约定在农产品接受、收割或其他处理过程中提供的任何其他服务。
(d)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56443(d) 书面合同的条款和条件。

Section § 5644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负责替代性争议解决程序的机构在没有充分理由的情况下,未能在90天内解决争议,则部门将重新获得处理该案件的权力。

Section § 56445

Explanation
如果被许可人未按照其书面合同的规定履行替代性争议解决程序作出的决定,则该部门可以介入处理该投诉或问题。

Section § 5644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你要针对本章涵盖的问题提交投诉,你需要在完整销售报告到期之日起的九个月内完成。然而,如果你正在等待某些联邦机构的书面拒绝,那么等待的时间不计入这九个月的期限。

Section § 5644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被许可人未能支付其因收到或购买农产品而欠个人或企业的款项,负责部门将收集关于欠款对象和欠款金额的信息。随后,部门将要求这些债权人提交一份经核实的债权声明,详细说明被许可人欠他们多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