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5627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经营农产品的佣金商保存详细记录。这些记录应包括托运人的联系方式、收到货物的日期、产品的状况和数量、销售日期和价格,以及费用明细。如果佣金商或购买者之间存在任何财务利益,也必须记录在案。每批托运货物都应使用唯一的批号进行追踪。记录还必须包括多收费用或损害赔偿的索赔。这些记录可供主管和托运人查阅。

每一位作为佣金商接收任何农产品进行销售的佣金商,均应及时制作并保存一份准确的记录,其中应详细载明与该农产品的处理、销售或储存有关的所有下列事项:
(a)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56271(a) 托运人的姓名和地址。
(b)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56271(b) 收到货物的日期。
(c)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56271(c) 到货时的状况和数量。
(d)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56271(d) 为托运人账户进行该销售的日期。
(e)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56271(e) 销售价格。
(f)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56271(f) 与销售相关的、应由托运人支付的费用明细表。任何已提供并收取费用的服务,如果未向主管备案,且未通过书面合同约定,则应按成本收费。成本支持数据应可供核实。
(g)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56271(g) 如果佣金商对购买者的业务有任何财务利益,或者购买者对佣金商的业务有任何财务利益,无论是直接还是间接,例如作为对方公司股票的持有人、作为合伙人、作为向对方借贷资金的贷方或借方,或以其他方式,则应记录所有购买者的姓名和地址。此类利益应在此类记录中紧随任何此类购买者的姓名之后注明。
(h)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56271(h) 每批托运货物应有一个批号或其他识别标记,该批号或标记应出现在每个销售标签和识别从收到货物到最终销售的每批托运货物所需的其他所有基本记录上。根据第56281条的规定,当托运人要求时,每个单独的农产品容器上应标明批号。当容器放置在托盘上时,仅需标记暴露的容器。如果由于包装类型导致盖章或以其他方式识别每个容器不切实际,则无需标记容器。
(i)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56271(i) 佣金商可能已向或将向任何人提出的,因该人的行为、疏忽或过失导致该农产品损坏或变质而产生的多收费用或损害赔偿的任何索赔。此类记录应开放供主管和提出索赔的农产品托运人检查。

Section § 56272

Explanation
如果委托人提出要求,佣金商必须在下一个营业日结束前向他们发送一份书面报告。这份报告应详细说明销售数量和销售价格。

Section § 5627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受托商人将所有销售款项(减去约定的佣金和其他费用)在收到款项后的10天内寄送给寄售货物的人,除非双方有不同的书面协议。

销售所得的全部款项,包括所有收款、超额收费和损害赔偿,减去约定的佣金和其他费用,连同完整的销售账目(依照第56273.1条的规定),应在受托商人收到款项后的10天内汇给寄售人,除非另有书面约定。

Section § 56273.1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概述了农产品完整销售账目中需要包含的内容。它要求提供诸如装运日期、销售条款、商品类型、数量以及原始和调整后的价格等详细信息。此外,任何检验证书、已开具账单的服务以及支付给发货人的金额也必须包含在内。发货人和委托商可以在季节开始前书面约定所需的文件。

(a)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56273.1(a) 就本章而言,销售账目若包含以下所有信息,则应被视为完整:
(1)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56273.1(a)(1) 装运日期。
(2)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56273.1(a)(2) 关于所有权何时何地转移的原始销售条款。
(3)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56273.1(a)(3) 商品、品种、规格和等级。
(4)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56273.1(a)(4) 装运数量。
(5)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56273.1(a)(5) 如适用,买方以非销售方式处置的数量。
(6)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56273.1(a)(6) 原始销售价格。
(7)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56273.1(a)(7) 如适用,调整后的销售价格。
(8)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56273.1(a)(8) 如适用,调整原因。
(9)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56273.1(a)(9) 第56280条所述的任何须取得的检验证书。
(10)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56273.1(a)(10) 委托商向买方提供的服务,向买方开具账单并收取的金额。
(11)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56273.1(a)(11) 从买方收到的毛收入和净收入。
(12)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56273.1(a)(12) 任何经授权的委托商费用。
(13)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56273.1(a)(13) 委托商为支持原始价格而支付给发货人的任何额外金额。
(14)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56273.1(a)(14) 应付给发货人的净额。
(b)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56273.1(b) 发货人和委托商可以就支持(a)款要求的信息所需文件达成一致。该协议应在特定农产品的装运季节之前以书面形式订立。

Section § 5627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佣金商在账目中无需列出买家的姓名和地址。但是,如果他们与多个生产者签订了合同,约定在一定时期内将农产品销售收益按尺寸或等级进行汇集,那么他们必须获得生产者的书面同意,并提供一份销售账目,详细说明每种尺寸或等级的净平均收益。他们还需要按照另一节(56271)的要求保存详细的销售记录。

在账目中,无需提供购买者的姓名和地址。如果佣金商与两名或多名生产者或托运人签订了合同,该合同规定为这些生产者或托运人账户销售的农产品收益应在一定时期内根据尺寸或等级,或两者兼有,在明确的基础上进行汇集,则佣金商应获得托运人的书面同意,并应被要求提供销售账目,显示已完成销售中每种尺寸或等级,或两者兼有的净平均汇集收益,并应保存此类销售的正确记录,详细显示第56271节要求的所有信息。

Section § 56275

Explanation
如果你是一名持有执照的佣金商,你必须保留所有交易的记录。这些记录需要可供局长、发送货物的人(即托运人)或他们的授权代表进行私密检查。

Section § 56276

Explanation

如果寄送农产品的农民(托运人)与负责销售的人(代销商)之间,在交付时对农产品的状况或数量等任何方面存在分歧,相关部门可以出具一份官方证书来解决此事。此项服务需要请求方支付合理费用。

如果托运人与代销商之间就任何批次、装运或托运的农产品的状况、品质、等级、包装、数量或重量在交付时产生任何争议或分歧,相关部门应在请求方支付合理费用后,提供一份证明该批次、装运或托运的状况、品质、等级、包装、数量或重量的证书。

Section § 56277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除非另有证明,否则证书被认为是准确和真实的。这种推定改变了谁需要证明什么,但如果案件是刑事案件,则不适用。

Section § 5627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佣金商以低于当前市场价格将农产品销售给与其有财务关系的人,则推定为欺诈行为。如果佣金商从销售价格中直接或间接获益,且超出其约定的佣金,也适用此规定。这种推定将举证责任转移给佣金商,要求他们证明没有欺诈。

任何佣金商以低于当前市场价格向与其有任何财务关联(直接或间接作为其公司股份所有者、合伙人或其他形式)的任何人销售农产品,或该佣金商直接或间接从任何此类销售中获得部分购买价格(被许可人申请中或与发货人签订的特定合同中列明的佣金除外)的证据,构成根据本章规定可反驳的欺诈推定。该推定是影响举证责任的推定。

Section § 56279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佣金商的财务记录准确性受到质疑,佣金商有责任证明其账目是正确的。

佣金商应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其根据本章规定须进行的任何账目核算的正确性,以应对任何可能受到质疑的交易。

Section § 56280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了佣金商在处理农产品托运业务时的责任。佣金商必须在装运季节前书面告知托运人本法律的规定。如果因违约导致价格下调或数量变化,佣金商不得向托运人收取费用,除非他们持有联邦-州检验证书,证明产品不合格。托运人可以在装运前书面同意价格调整而无需检验。如果无法获得联邦-州检验,可以使用第三方检验或独立评估。此外,如果价格调整是由于市场变化而非质量问题,佣金商需要书面确认产品在销售时至少达到标准质量。“批次”一词指根据法规另一条款识别农产品的方式。

(a)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56280(a) 佣金商应将本条规定告知与其有业务往来的每一托运人。该通知应在特定农产品的装运季节之前以书面形式发出。
(b)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56280(b) 不得因违约导致的价格下调或交付农产品数量减少而向托运人账户收取费用,除非佣金商的文件中存有根据1946年《美国农业营销法》(7 U.S.C. 1621, et seq.)签发的联邦-州检验证书,该证书应表明违约所涉批次不合格状况的类型和程度,从而支持向托运人账户收取的金额。除非所涉批次处于不合格状况,否则佣金商无需获取联邦-州检验证书。
(c)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56280(c) 尽管有第56281条的规定,本条不排除托运人同意价格下调或交付农产品数量减少,并放弃检验权的权利,前提是该协议在特定农产品的装运季节之前以书面形式达成。
(d)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56280(d) 如果主管确定,联邦-州检验证书无法合理获得,则可以根据1946年《美国农业营销法》规定的标准,由私人第三方检验替代联邦-州检验证书。如果主管确定,联邦-州检验证书和私人第三方检验均无法合理获得,则可以由两名或两名以上无利害关系或独立方签署的声明替代联邦-州证书或第三方检验,这些方应通过教育或经验获得足够知识来评估所涉农产品,以便就检验时农产品批次的质量和状况作出声明。
(e)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56280(e) 如果批次状况并非不合格,而是由于其他原因(包括市场需求下降)导致价格下调,佣金商应书面确认该批次在销售时至少达到标准质量。该确认书应附于或作为寄售记录的一部分。
(f)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56280(f) 在本条中,“批次”是指根据第56271条 (h) 款规定的程序识别的农产品。

Section § 56280.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有人想放弃本章保障的某项权利,协议中必须清楚说明放弃的是法律的哪一部分。如果被要求,佣金商必须向秘书出示该协议。如果协议不遵守这些规定,或者在被要求时没有出示,那么该协议是无效的,没有法律效力。

任何放弃本章所保障任何权利的协议,均应以确切的语言列明被放弃的本法典条款。经秘书要求,佣金商应提供该协议以供检查。任何不符合本条规定,或未在秘书要求时提供给秘书检查的协议,均属无效。

Section § 56281

Explanation

佣金商必须在农耕季节开始前,告知与其合作的农民有关影响他们的特定法律。此通知必须是书面形式,并应提供一种方式,让农民可以要求获得佣金商所做任何调整的最新信息。通知还应允许农民根据法律要求,在其产品上要求加贴批号。佣金商需要保留记录,以证明他们已告知农民。如果交易有任何变动,佣金商必须在 48 小时内通知农民并解释原因。如果无法亲自或通过电话联系到农民,则应立即通过邮件发送通知。

佣金商应将其与每位寄售人进行业务往来时,影响该寄售人的、载于第 56271、56272、56273、56280、56282 和 56351 条以及本条的规定告知该寄售人。该通知应在特定农产品的运输季节之前以书面形式发出。该通知应包含一份表格,寄售人可通过该表格要求获得佣金商进行任何调整的通知。该表格还应包含一项规定,寄售人可通过该规定要求按照第 56271 条 (h) 款的规定,在每个单独的农产品容器上加贴批号。每位佣金商应保留必要的记录,以证明已依照本条规定向每位寄售人发出了通知。作为佣金商运营的持证人应在 48 小时内将交易中的任何调整告知寄售人,并提供调整的理由。
如果佣金商无法通过电话或亲自联系到寄售人,则应立即通过邮件提供通知。

Section § 56282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说,如果托运人提出投诉,秘书可以拒绝佣金商向托运人收取的任何不合理的费用调整。简单来说,如果商家声称需要根据某些情况调整成本,他们必须有充分的理由。

秘书首先会检查是否存在适用于这些调整的现有协议或弃权书,以及它们是否符合所有法律要求。如果存在有效的协议,该协议将指导决策。

如果不存在此类协议或协议违反本章规定,秘书将考虑具体因素。这些因素包括违约行为是否未得到所需证书的支持、易腐品认证的速度,以及市场证据是否支持降价。

(a)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56282(a) 根据本章规定,经托运人核实投诉后,如果秘书认定要求进行调整的条件或情况缺乏充分理由,秘书可不予批准佣金商向任何处于类似情况的托运人收回的全部或部分调整费用。
(b)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56282(b) 在确定调整是否缺乏充分理由时,秘书应首先确定是否已根据本章规定签订了任何弃权书或协议。如果已签订弃权书或协议,且秘书认定该弃权书或协议符合第56280.5条规定且未违反本章其他规定,秘书在确定此项调整时的调查应受该弃权书或协议的条款和条件的约束。
(c)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56282(c) 如果没有弃权书或协议,或者如果秘书认定该弃权书或协议违反本章规定,在确定调整是否缺乏充分理由时,秘书应考虑以下事项,其中包括但不限于:
(1)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56282(c)(1) 根据第56280条或第56351条签发的证书不支持违约行为。
(2)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56282(c)(2) 所涉农产品的易腐性以及根据第56280条或第56352条及时签发证书的情况。
(3)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56282(c)(3) 市场报告或其他市场证据不支持根据第56279条进行的向下价格调整。

Section § 5628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那些代表他人销售农产品的佣金商,在销售这些产品时,必须尽到适当的照护并付出真正的努力,以确保销售过程公平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