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5572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解释了部门如何处理与农产品相关的投诉。如果部门认为有充分理由,就会对投诉进行调查。如果调查发现其他可能的违规行为,调查范围可以超出最初的投诉。如果调查发现问题,部门可能会对违规者发出正式投诉。

调查可以包括检查加工商的账簿和记录,以评估其财务状况以及他们如何管理农产品。这包括查看合同和银行对账单等文件,这些文件揭示了与种植者交易的财务细节。

(a)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55721(a) 如果部门认为根据本章规定提出的投诉或通知有合理的调查依据,部门应调查该投诉或通知。在调查过程中,如果部门确定存在本章规定的其他违规行为,而非作为调查依据的投诉或通知中指明的涉嫌违规行为,部门可以扩大调查范围,将这些额外违规行为包括在内。
(b)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55721(b) 如果部门认为调查证实存在本章规定的违规行为,部门可以发出投诉。
(c)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55721(c) 调查可以包括但不应被解释为要求对任何加工商的账簿和记录进行检查和审计,这些账簿和记录涉及加工商的偿付能力,或涉及从农产品生产者处以包装或其他方式购买或接收的任何农产品的购买、处理和会计核算。部门可以检查和审计加工商的所有相关账簿、记录、重量证明、收据、分类账、日记账、文件、合同、银行对账单、已注销支票以及其他显示或倾向于显示与加工商财务状况以及与加工商有业务往来的种植者和其他人的账户数量和状态相关事实的文件。

Section § 55722

Explanation
如果检查发现有违规行为,部门可以提出控告,说明指控内容以及他们希望采取何种纪律处分。

Section § 55722.5

Explanation

本法律为受损害的种植者或被许可人提供了一种解决不受某些联邦法律管辖的农产品销售争议的途径。要向部门提交投诉,他们需要附上所有相关文件、一份联邦管辖权拒绝函,以及根据争议金额计算的立案费。部门会将投诉发送给被投诉人,被投诉人必须在30天内附上支持文件进行答复。

如果双方无法解决问题,他们可以请求替代性争议解决。这包括由一位熟悉相关问题的官员主持的听证会,该官员不一定是律师。听证官不能强制和解,但如果需要,可以审查和审计记录。

决定将在60天内作出,详细说明各方应支付的款项以及诉讼的任何费用,但不包括律师费和专家费。对于无理或恶意行为,可能会施加制裁。此程序不阻止当事方在听证会之外随时和解争议或寻求其他法律补救措施。

(a)Copy 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55722.5(a)
(1)Copy 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55722.5(a)(1) 受损害的种植者或被许可人,其投诉不受1921年联邦《包装商和牲畜场法》(7 U.S.C. Sec. 181 et seq.)或1930年联邦《易腐农产品法》(7 U.S.C. Sec. 499a et seq.)管辖的,可在完整销售账目到期之日起九个月内,通过向部门提交投诉来寻求解决该投诉。投诉应附有投诉人持有的所有与确立投诉相关的文件的两份副本,依照第 (2) 款规定的收费标准中列明的金额缴纳的立案费,以及来自相关联邦机构的书面管辖权拒绝函,除非所涉商品明显不属于1921年联邦《包装商和牲畜场法》(7 U.S.C. Sec. 181 et seq.)或1930年联邦《易腐农产品法》(7 U.S.C. Sec. 499a et seq.)。在收到签署并核实的投诉、立案费和联邦管辖权拒绝函后的五个工作日内,部门应将核实的投诉送达给被投诉人。送达应通过挂号信进行。部门、秘书、部门员工、部门代理人、与部门相关的委员会和理事会、其员工或代理人以及加利福尼亚州,不属于根据本节提起的诉讼中的争议方。
(2)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55722.5(a)(2) 投诉立案费标准如下:
(A)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55722.5(a)(2)(A) 对于声称应付款项少于十万美元 ($100,000) 的投诉,立案费应为二百美元 ($200)。
(B)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55722.5(a)(2)(B) 对于声称应付款项为十万美元 ($100,000) 或以上但少于二十五万美元 ($250,000) 的投诉,立案费应为三百美元 ($300)。
(C)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55722.5(a)(2)(C) 对于声称应付款项为二十五万美元 ($250,000) 或以上的投诉,立案费应为五百美元 ($500)。
(b)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55722.5(b) 被送达的被投诉人应在送达后30个日历日内答复。被投诉人的答复应包括经核实投诉中提及的交易的所有相关文件的两份副本。
(c)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55722.5(c) 在收到答复后30个日历日内,部门应根据已提交给部门的文件,向双方发布一份事实书面摘要。
(d)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55722.5(d) 如果在部门摘要发布后30个日历日内未达成和解,部门应在索赔人或被投诉人请求下,并支付三百美元 ($300) 的立案费后,安排替代性争议解决,该解决应在90个日历日内开始。部门应向双方送达听证通知,其中列明听证官的时间、日期、街道地址、房间号、电话号码和姓名。听证通知的送达应通过挂号信进行。
(e)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55722.5(e) 替代性争议解决应按以下方式进行:
(1)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55722.5(e)(1) 听证会应由听证官依照美国仲裁协会或其他可接受的替代性争议解决实体颁布的标准程序主持。
(2)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55722.5(e)(2) 听证官应熟悉这些索赔所提出的问题类型,但不必是律师。
(3)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55722.5(e)(3) 诉讼的唯一当事方应为投诉人和被投诉人。
(4)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55722.5(e)(4) 部门或加利福尼亚州的争议、索赔和利益不属于诉讼的管辖范围。
(5)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55722.5(e)(5) 部门法规或根据本法典颁布的命令的有效性不属于诉讼的管辖范围。
(6)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55722.5(e)(6) 法律和动议事项应由指定的听证官处理。
(7)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55722.5(e)(7) 听证官无权参与和解讨论,除非经所涉当事方约定。
(8)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55722.5(e)(8) 当事方可以自行代表,或可由执业律师代表。当事方不得由未获执业许可的代表代表。
(9)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55722.5(e)(9) 如果《政府法典》第二编第三部第一部分第4.5章(自第11400条起)与本条之间存在任何冲突,本条应优先适用。

Section § 55724

Explanation
如果您根据本法律持有执照,您必须保存详细的记录,清晰地显示您的所有业务交易。您的记录应与您的业务类型相符,并且易于审计理解。至少,您需要保存资金收入、资金支出、一本总账以及应付给加州生产商和其他方的款项的记录。您还需要记录您业务的真实所有权和管理情况。

Section § 55725

Explanation

如果持证人未能提供所要求的账簿或记录,或阻碍检查或审计,其执照可能会被暂停或吊销。

任何被许可人未能或拒绝根据本条规定提供并备查局长要求的任何账簿或记录,或以其他方式阻碍检查或审计,均构成暂停或吊销根据本章颁发的许可证的充分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