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担保公司”意指托管代理人诚信担保公司。
托管代理人诚信保障公司定义
Section § 17301
本节将“成员”定义为根据金融法典特定部分获得许可,并根据第17312条的规定必须成为信托公司(Fidelity Corporation)成员的人。
“成员”指根据本分部获得许可,并根据第17312条规定必须成为信托公司(Fidelity Corporation)成员的任何人。
持牌人 信托公司成员资格 金融法典许可
Section § 17302
“信托义务”指的是存入加州某人处用于托管或共同控制目的的所有金钱和财产。它还包括根据联邦或州法律或政府机构要求以信托方式持有的金钱和财产。
“信托义务”指:
(a)CA 金融 Code § 17302(a) 在加利福尼亚州境内,在托管或共同控制交易中存入会员处的所有金钱和财产。
(b)CA 金融 Code § 17302(b) 在加利福尼亚州境内,根据联邦或州法规或政府机构的要求,存入会员处拟以信托方式持有的所有金钱和财产。
信托义务 托管交易 共同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