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蓄账户担保一般规定
Section § 18490
Section § 18491
本节解释,当一家金融机构的财产和业务正在被清算时,专员可以指示担保公司为每位账户持有人承担最高五万美元的义务。如果担保公司没有足够的资金来覆盖所有义务,支付金额将按比例减少。随着资金的到位,会进行额外支付。
如果一个人的义务得到履行,担保公司将接管这些权利。当清算收益可用时,担保公司会先获得偿还,然后才向账户余额超过五万美元的储蓄持有人支付款项。
账户会根据清算期间支付和收到的金额进行调整,以确保账户持有人之间的公平分配。
Section § 18493
如果专员发现担保公司违反其自身规定或任何州法律,未按指示支付款项,不当投资资金,未能收取所需款项,未采取必要的法律行动,或拒绝让审查员检查其记录,专员可以接管其业务。这意味着专员将管理该公司,直到其同意遵守规定。
专员可立即接管担保公司的财产和业务,并保留占有权,直至担保公司使专员确信其将按照本章规定运营。在专员占有期间,他应履行担保公司的职责并承担其义务。
Section § 18494
如果州金融专员接管了一家名为担保公司的企业,该公司有10天时间可以向法院申请停止接管。如果他们觉得受到了不公正对待,就可以这样做。法院将举行听证会,以决定是否停止专员的行动,将公司的财产和业务归还,或作出其他公正的决定。
Section § 18495
Section § 18496
本法律概述了担保公司在会员资格批准和财务评估方面的权力和职责。公司可以批准或撤销会员资格,并在保密的情况下向专员报告财务状况。提供给公司或由公司创建的财务报表不是公开文件,这保护了所有相关人员免于承担责任。公司可以聘请会计师或组建委员会进行审计或调查,相关费用由公司支付。未经授权使用机密信息属于轻罪。这些权力不适用于特殊会员。
Section § 18496.1
Section § 18497
Section § 18498
Section § 18500
担保公司有权采取多项行动,以支持其成员并维护金融稳定。
它可以借款、提供贷款或进行投资,并向成员公司提供财务援助,以防止资金短缺。它还可以设立一家新的储蓄公司,暂时管理已关闭公司的债务,并在必要时担任财产管理人或接管人。此外,公司可以使用其资金开展这些活动,并根据需要聘请顾问或咨询师。
Section § 18502
Section § 18503
这项法律允许专员及其指定人员调查和审查担保公司的财务活动。他们可以随时检查公司的账簿、账户和文件,并完全查阅公司的办公室和记录。
Section § 18505
本法律要求专员在与节俭担保公司协商后,制定规则,规定需要向持有工业贷款公司投资凭证的人提供哪些信息。这包括有关任何担保或保险的详细信息,以及公司被接管时的支付流程。目标是确保信息对普通持有人来说易于理解,并且不暗示任何由州政府支持的担保。专员必须在法律生效后60天内迅速制定这些规则。
Section § 18506
Section § 18507
Section § 18509
本节解释了担保公司如何解散。首先,它需要获得专员、董事会和成员的批准,并且所有相关的工业贷款公司必须要么加入联邦存款保险公司,要么结清其所有未偿债务。
公司清算时,其资产将根据账户余额的比例,分配给所有现有和过去的成员。成员的账户包括向担保公司支付的所有款项,并会根据公司代其支付的任何费用进行调整。
如果某个成员的欠款超过其账户余额,其账户将被关闭,超出的费用将分摊给其他成员。任何继续运营的成员将获得一个从零开始的新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