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8580

Explanation
如果一家保费融资机构想做的不仅仅是为保险保费提供融资,它必须修改其基本法律文件,并遵守与首次根据本部提出申请时相同的规则和要求。

Section § 18581

Explanation
如果一家公司被设立为保费融资机构,其公司章程必须明确说明这一事实。

Section § 18582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任何保费融资机构必须拥有至少七万五千美元的股本。即使该机构开设多个分支机构或营业地点,也无需超过此金额。

任何保费融资机构的股本不得少于七万五千美元 ($75,000),且无论根据本分部规定可能获准设立的分支机构或营业地点的数量有多少,均无需超过该金额。

Section § 18583

Explanation

在开始营业或开设新分支机构之前,保费融资机构必须以现金形式全额支付全部最低股本金额。

在保费融资机构开始营业或开设分支机构或营业场所之前,必须以现金形式为该机构的利益支付本章规定的最低股本金额的100%。

Section § 18584

Explanation

本条法律明确规定,保险销售方的办公室可以准备保险费融资协议,并将其发送给保费融资机构以供批准。这种行为不会使销售方的办公室成为融资公司的营业地点。此外,当销售方在其办公室准备此类协议时,他们不被视为该融资公司的经纪人。

根据第18564条定义的保险费融资协议,可以在由保险部许可的保险销售方的办公室准备,并邮寄或以其他方式交付给保费融资机构以供接受,而销售方的办公室不因此构成该公司的营业地点。在其办公室准备此类保费融资协议的销售方,不应被视为本分部所指的该公司的经纪人。

Section § 18585

Explanation
如果本章与另一章之间就保费融资机构或保险保费融资的运作方式存在分歧,则本章的规定优先。

Section § 1858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在其他条款中列出的某些金融法规不适用于保费融资机构,即帮助人们分期支付保险费用的企业。

第18023、18024、18120、18205、18268、18269、18271、18272、18274和18455条的规定不适用于保费融资机构。

Section § 1858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某些规则不适用于金额为2500美元或以上的真实贷款。这也包括处理此类贷款的保费融资机构,只要这些规定不被用来规避其他法规。

Section § 18588

Explanation
如果你收到了关于保费融资协议被转让的通知,并且你向最后已知的受让人支付了款项,那么你的付款是有效的,并且对所有未来的受让人都有效。即使协议被转让了,你仍然可以针对公司或任何后续受让人提出你对最初协议的任何问题。此外,保费融资机构享有的任何规定和权利,也适用于协议被转让给的任何人。

Section § 18589

Explanation
如果您有保费融资协议,您可以在协议有效期内或在您最后一次付款后一年内,随时向公司索取一份关于您付款情况的书面声明。这份声明将显示付款日期、金额以及任何剩余的未付余额。您每年可以免费获得一份声明,如果您需要更多,公司可以对每份额外声明收取最高一美元的费用。

Section § 18590

Explanation

如果你已经完全还清了贷款,你可以要求公司把保费融资协议还给你。他们会把它标记为“已付清”并返还给你。

贷款全额付清后,公司应被保险人的要求,应当将标明“已付清”的保费融资协议返还给被保险人。

Section § 18591

Explanation
您无需备案保费融资协议,即可使其有效并受到保护,免受债权人或任何可能在日后购买或主张被保险人资产权利的人提出的索赔或争议。

Section § 1859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被保险人支付的任何首付款,或由保险代理人代表被保险人支付的首付款,都必须由公司信托持有,然后转交给保险公司。保费融资协议中规定的全部保费,应在保单生效日期起30天内、公司收到保费融资协议后30天内,或通知被保险人修订后的融资协议后15天内支付给保险公司,以较晚者为准。如果保费支付给保险代理人或经纪人,他们不会因此付款而被视为公司的代理人。如果专员提出要求,公司还必须允许专员查阅这些信托账户的财务记录。

任何由被保险人或代表被保险人的保险代理人向公司支付并由公司收到的首付款,应由公司为保险人信托持有并转交保险人,并应连同根据保费融资协议条款应付的保费余额一并支付给保险人,支付期限为自保单生效之日起30天内,或公司收到适当的保费融资协议后30天内,或公司根据第 (18606) 条向被保险人邮寄修订后的融资协议通知后15天内,以较晚者为准。如果保费支付给备案的保险代理人或经纪人,该备案代理人或经纪人不得仅因该付款而被视为公司的代理人。
应专员要求,公司应根据《政府法典》第 (7473) 条提供授权,允许向专员披露此类信托账户的财务记录。

Section § 18593

Explanation

根据第 (18592) 条收到首付款的公司必须负责任地管理这些资金。他们可以将钱存放在独立的信托账户中,或者使用定期存款或存款证明等金融工具,确保始终有足够的资金来支付这些首付款。如果公司破产,这些资金必须首先退还给那些尚未完成付款协议的被保险人。如果资金不足,将会在被保险人之间公平分配。这项法律旨在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确保无论公司财务状况如何,他们的首付款资金都是安全的。

公司根据第 (18592) 条规定收到的首付款,可由公司以信托方式存放在独立的银行账户或存款机构中;或者,公司可以与银行、储蓄贷款协会或类似机构保持定期存款,或从银行获得一张或多张存款证明或一份或多份清洁且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其金额至少等于专员确定的公司在任何特定时间持有的此类首付款的平均金额,并且根据保费融资协议的条款应支付给保险公司。此类存款、证明或清洁且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应以信托方式持有,以保障被保险人的利益,以其在任何特定时间可能存在的此类首付款中的相对权益为准;如果公司破产,根据本条规定存放的资金,或由一张或多张存款证明或一份或多份清洁且不可撤销的信用证所代表的资金,应首先用于向被保险人退还所有保费融资协议项下的首付款金额,这些协议是公司尚未全额转交已从被保险人处收取并为其持有的首付款的;如果不足以全额支付所有此类款项,则此类资金应按比例用于上述目的。

Section § 18594

Explanation
在加利福尼亚州,如果一家公司被设立为工业贷款公司,并希望从事保险保费融资业务,它必须按照适用于保费融资机构的规则运营。这意味着它们需要遵守与那些专门设立用于融资保险保费的公司相同的所有规定。

Section § 1859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保费融资机构不得在其公司名称、任何贷款文件或广告中使用“工业贷款公司”字样。

保费融资机构不得在其公司名称、贷款表格或广告中包含“工业贷款公司”字样。

Section § 18596

Explanation

保费融资公司可以通过两种方式发行或出售投资凭证。首先,他们可以在为客户的保险保费提供融资时,直接向客户出售这些凭证,但包括利息在内的总融资费用不能超过另一项法律(第18626条)所允许的限额。其次,他们可以出售给金融保护局局长指定的某些机构投资者或政府机构。

保费融资公司可以发行或出售投资凭证,但仅限于 (a) 直接向其客户发行或出售,以用于为这些客户的保费提供融资,但前提是,包括已支付或未支付的投资凭证利息在内的总融资费用,不得超过第18626条所允许的费用;以及 (b) 向金融保护和创新局局长可能通过规则指定的任何机构投资者、政府机构或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