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 金融 Code § 4901(a) 加州州立银行可以根据 (1) 本条,(2) 如果存续银行是国家银行协会或加州联邦许可的外国(其他国家)银行,则根据联邦法律,以及 (3) 如果存续银行是加州联邦许可的外国(其他国家)银行或受保的外国(其他州)州立银行,则根据该外国银行注册地的法律,合并入国家银行协会、加州联邦许可的外国(其他国家)银行或受保的外国(其他州)州立银行。
(b)CA 金融 Code § 4901(b) 加州工业贷款公司可以根据 (1) 本条和 (2) 该外国工业贷款公司注册地的法律,合并入受保的外国(其他州)工业贷款公司。
(c)CA 金融 Code § 4901(c) 任何类别的加州州立存款机构可以根据 (1) 本条,(2) 如果存续存款机构是联邦存款机构或加州联邦许可的外国(其他国家)银行,则根据联邦法律,以及 (3) 如果存续存款机构是加州联邦许可的外国(其他国家)银行或受保的外国(其他州)州立存款机构,则根据该外国银行或外国存款机构注册地的法律,合并入另一类别的联邦存款机构、加州联邦许可的外国(其他国家)银行或另一类别的受保外国(其他州)州立存款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