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撤销的死亡时生效转让契据转让的生效
Section § 5680
本法律条款解释了当某人去世并转让财产时,受益人所承担的角色和责任。首先,受益人可以按照特定的法律程序确定转让人的死亡事实。其次,出于税务目的,受益人被视为因转让人死亡而获得财产的新所有者。接着,受益人必须将财产转让情况通知医疗保健服务总监,因为他们被视为正式的继承人。最后,受益人可能需要承担与遗产相关的某些税费,与遗产本身共同分担这项财务责任。
Section § 5681
本节概述了如果某人创建了可撤销的死亡时转让契据(一种无需经过遗嘱认证即可转让财产的方式),在其去世后会发生什么。在创建契据的人去世后,受益人(接收财产的人)必须通过向死者的继承人发送通知、契据副本和死亡证明来告知他们。
该通知告知继承人有关契据的信息,并让他们知道,如果他们认为契据无效,他们有120天的时间提出异议。如果受益人知道法院批准的继承人名单,他们必须通知这些继承人。如果不知道,他们应该使用合理的方法来确定继承人是谁。受益人无需通知那些无法找到或不知晓的继承人。
如果有多名受益人,只需其中一名遵守这些程序。如果受益人明知某位继承人却未尽力通知,他们可能需要对造成的任何损害负责。但是,如果他们依赖另一位受益人处理此事,他们则不承担责任,并且不被期望像法定监护人或受托人那样行事。
Section § 5682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满足某些条件,与一份可撤销的死亡时生效房产转让契据的受益人进行交易的人,将享有与该受益人通过遗产最终分配继承房产时相同的权利和保护。
这些条件是:(a) 该人行为诚实并为房产支付了对价;(b) 该房产已正式登记了死亡宣誓书;(c) 已登记了一份宣誓书,声明受益人已按法律要求送达了必要的通知。如果有多名受益人,则只需其中一名受益人遵守此通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