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200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了本法典部分中关于提供通知的规则。通常,这些规则适用,除非有与它们冲突的特定规定。此外,如果通知是在1991年7月1日之前处理的,那么在该日期之前生效的法律仍然管辖这些通知,尽管此后可能发生任何修改或废止。

(a)CA 遗嘱认证 Code § 1200(a) 除非本法典另有规定,本部分管辖根据本法典要求或允许的通知。
(b)CA 遗嘱认证 Code § 1200(b) 只要特定条款与本部分不一致,本部分不适用于根据该特定条款发出的通知。
(c)CA 遗嘱认证 Code § 1200(c) 如果特定通知是在1991年7月1日之前送达、邮寄、张贴或首次公布的,本部分不适用于该通知的发出。1991年7月1日之前生效的适用法律,尽管已被废止,仍继续适用于该通知的发出。

Section § 1201

Explanation
当某人被要求在法律程序中发出通知时,他们不必将该通知发送给自己,也不必发送给任何同样参与提交请愿书的人。

Section § 120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法院在认为标准通知不足以应对特定情况时,要求提供额外的通知。这可能包括延长通知期限或要求额外的通知方式。

Section § 120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解释了缩短发出听证通知时间的规则。如果有正当理由,法院可以缩短发出通知的时间,除非有特定规则规定不能缩短。但是,如果听证通知需要通过发布方式发出,法院就不能缩短时间,除非有规则明确允许。

(a)CA 遗嘱认证 Code § 1203(a) 受限于 (b) 款,除非管辖听证通知的特定条款规定不得缩短发出通知的时间,否则法院可以基于正当理由,缩短发出听证通知的时间。
(b)CA 遗嘱认证 Code § 1203(b) 除非管辖听证通知发布的特定条款另有规定,否则法院不得缩短发布听证通知的时间。

Section § 1204

Explanation
如果您参与法律程序,并且您是监护人、财产管理人、受托人或担任类似角色,您可以通过签署书面文件选择放弃接收法律通知。这份书面弃权书必须提交给法院才能正式生效。

Section § 1205

Explanation
当法院听证会重新安排时,除非法院特别要求,否则无需就新的听证日期再次发出通知。

Section § 1206

Explanation

本法律解释了当需要告知已知的继承人或受益人有关遗产的信息时,谁应该收到通知。如果有人去世时没有遗嘱(即无遗嘱遗产),通知应发送给遗产管理申请书中提到的继承人以及任何其他已知的继承人。如果存在遗嘱(即有遗嘱遗产),通知则发送给遗嘱认证申请书中列明的受益人以及任何其他已知的受益人。但是,如果某人对遗产的权益已经通过法院命令得到满足,或者他们已提供书面收据确认收到,则无需再通知他们。

(a)CA 遗嘱认证 Code § 1206(a) 受限于 (b) 款规定,当需要向已知的继承人或已知的受遗赠人发出通知时,应向以下人员发出通知:
(1)CA 遗嘱认证 Code § 1206(a)(1) 如果遗产是无遗嘱遗产,则向在遗产管理状申请书中列明的继承人以及在发出通知之前,通知发出人所知晓的任何其他继承人发出通知。
(2)CA 遗嘱认证 Code § 1206(a)(2) 如果遗产是有遗嘱遗产,则向在遗嘱认证申请书中列明的受遗赠人以及在发出通知之前,通知发出人所知晓的任何其他受遗赠人发出通知。
(b)CA 遗嘱认证 Code § 1206(b) 如果 (a) 款规定的人员的权益已根据法院命令得到满足,或有该人员的书面收据为证,则无需向其发出通知。

Section § 120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解释了在遗嘱认证事务中何时不需要发出通知。通常,您必须通知死者的继承人,但如果某人可能因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或寄养子女与寄养父母之间潜在的亲子关系而被视为继承人,则无需通知该人。

但是,如果您知道某些事实,这些事实会让一个理性的人相信存在这种亲子关系(如另一项法律,即第 6454 条所定义),那么您就必须通知该人。

(a)CA 遗嘱认证 Code § 1207(a) 受制于 (b) 款规定,在需要向死者的受益人、受遗赠人或继承人发出通知的情况下,无需向某人发出通知,该人因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或寄养子女与寄养父母之间可能存在的亲子关系,可能是 (1) 死者的继承人或 (2) 遗赠所指向的某一类别的成员。
(b)Copy CA 遗嘱认证 Code § 1207(b)
(a)Copy CA 遗嘱认证 Code § 1207(b)(a) 款不适用于以下情况:负有通知义务的人实际知晓某些事实,任何人在合理情况下会认为这些事实根据第 6454 条规定产生了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或寄养子女与寄养父母之间的亲子关系。

Section § 120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解释了何时必须通知信托受益人。通常,如果信托或受托人已收到通知,则无需通知受益人。但是,如果受托人和个人代表是同一人,或者没有受托人,则必须通知相关的受益人。这意味着要通知那些现在会获得收入或本金的人,如果没有这样的人,则通知那些如果信托立即终止会获得分配的人。一个例外是,如果信托有多个受托人,并且通知已发送给并非个人代表的共同受托人。

Section § 1209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解释了在需要时如何向加利福尼亚州或总检察长发出通知:通知应始终送达至萨克拉门托的总检察长办公室。即使总检察长未出席调解或和解会议,他们仍保留反对对慈善捐赠产生负面影响的和解的权利。

Section § 1210

Explanation

如果法律事务中的相关人员在加州有监护人或管理人,那么将法律文件送达给该监护人或管理人,就等同于送达给他们所照管的人。监护人或管理人必须在该法律事务中照管该人的利益。他们还可以代表该人,并选择放弃某些没有法律障碍的人也可以放弃的法律通知。

如果利害关系人有居住在本州的遗产监护人或管理人,则向该监护人或管理人亲自送达任何涉及遗产的传票、通知或法院命令,等同于向被监护人或被管理人的送达,并且监护人或管理人有责任在该事项中照管被监护人或被管理人的利益。监护人或管理人可以代表被监护人或被管理人出庭,并放弃任何无法律行为能力障碍的人可能放弃的传票、通知或传唤出庭说明理由的命令。

Section § 121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法律事务需要发出通知,但其他法律、司法委员会或法院/法官没有明确规定具体的格式或方法,那么该通知应遵循一个特定的模板。这个模板包含基本信息,例如法院名称、遗产详情以及听证会信息,如日期、时间和地点。如果通知需要公布,您应简要说明其目的。这确保所有相关方都能知道听证会何时何地举行。

如果本法典要求发出通知,且法律、司法委员会或法院或法官未规定其他类型的通知,则该通知应基本采用以下形式:
加利福尼亚州高等法院
_______(市及)县
遗产: 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_______
听证通知
(如需公布,请描述所发通知的宗旨或性质。)
特此通知,(申请人姓名及代表身份,如有)已在此提交一份(申请书、申请、报告或账目性质),有关详情请参阅该文件,并且听证会的时间和地点已定于______ (date) _____, 上午/下午______.m.,在该法院的(第_____号法庭,如有)法庭内,位于加利福尼亚州______市的(法院大楼,或说明法院其他地点)。
日期
,书记员
由 ,副书记员

Section § 1212

Explanation

如果你需要向地址不明的人送达通知,法院会告诉你如何送达该通知。这可能需要按照另一部关于法院程序的法律规定的特定方式进行。

除非法院免除通知,如果根据第 (1215) 条规定需要送达通知或其他文件的人的地址不明,则应按照法院可能要求的方式,依照《民事诉讼法典》第 (413.30) 条规定的方式发出通知。

Section § 1213

Explanation

如果你参与的案件涉及法院保证金,例如试图质疑监护人或财产管理人,你需要遵守特定的通知规定。如果你提交附加费申请、对账目提出异议、试图罢免或暂停某人的职务,或者如果你是一名律师试图退出代理,你都需要通过发送通知告知担保人(提供保证金的公司)。如果命令罢免或暂停职务,这应在五天内完成。但是,如果保证金与当前案件的关注点无关,则无需通知担保人。

(a)CA 遗嘱认证 Code § 1213(a) 以下人员应当根据第1215条的规定,向在诉讼中提交了法院保证金的担保人送达第1211条所述的通知:
(1)CA 遗嘱认证 Code § 1213(a)(1) 提交附加费申请书的人。
(2)CA 遗嘱认证 Code § 1213(a)(2) 提交账目异议书的人。
(3)CA 遗嘱认证 Code § 1213(a)(3) 提交暂停或罢免监护人、财产管理人或个人代表申请书的人。
(4)CA 遗嘱认证 Code § 1213(a)(4) 提交动议要求退出监护人、财产管理人或个人代表代理的律师。
(b)CA 遗嘱认证 Code § 1213(b) 在暂停或罢免监护人、财产管理人或个人代表的命令生效后五日内,提交暂停或罢免监护人申请书的人,或者,如果暂停或罢免监护人、财产管理人或个人代表的命令是根据法院动议发出的,则由法院,应当根据第1215条的规定,将该命令通知已提交法院保证金的担保人。
(c)CA 遗嘱认证 Code § 1213(c) 本条规定的通知应当根据第1215条的规定送达给担保保证金上列明的收件人。
(d)CA 遗嘱认证 Code § 1213(d) 尽管有(a)和(b)款的规定,如果担保保证金所涉的监护人、财产管理人或个人代表并非本条所述的申请、动议或命令的对象,则根据本条规定,无需向担保人发出通知。

Section § 1214

Explanation
如果根据第1215条的规定,一个人需要收到通知或文件,并且该人有律师代理,那么该律师也必须收到相同的通知或文件。这项规定适用,除非该人已明确要求以不同方式处理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