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与财产监管的共同规定人身监护人或人身保管人的职权与义务
Section § 2350
本法律条款定义了本章中使用的三个关键术语。“保管人”是指照看一个人的人,而“监护人”也负责管理一个人的个人事务。此外,“住所”一词明确排除了根据特定福利法典设立的区域中心。
Section § 2351
这项法律规定,监护人或财产管理人负责被监护人或受财产管理之人的个人照护和教育,但他们的控制权并非无限。除非法院明确允许,他们不能干涉个人权利,例如接收访客。法院还可以通过初始命令或后续修改来限制监护人或财产管理人的权力。此外,监护人或财产管理人必须在与自己有经济利益的公司进行业务往来之前获得法院许可。这要求他们充分披露在该业务中的任何所有权或参与情况。
Section § 2351.2
这项法律要求监护人在被指定后的120天内,以及在任何决定监护权未来的法院听证会前至少10天,提交一份详细的被监护人照护计划。照护计划必须包括居住安排、照护水平、健康状况、探视时间表、日常活动、财务需求和医疗服务提供者。它还应解决法院或其他利益相关方提出的任何问题。
照护计划必须与特定方共享,例如被监护人、其律师和近亲属,除非这样做会伤害被监护人。必须保持保密性,敏感的医疗信息在分发前必须根据隐私法进行编辑。
如果监护人未能提交所需的照护计划,他们可能会面临民事处罚;如果他们是专业受托人,则可能会被转介进行调查。法院有权因不遵守规定而免除监护人的职务。
Section § 2351.5
本法律规定了限制性监护人的职责和限制,他们负责照护有特殊需求的“限制性被监护人”。限制性监护人有责任提供必要的服务,例如医疗和职业培训,以帮助被监护人尽可能独立。然而,某些决定,例如选择被监护人的居住地或查阅其私人记录,需要法院明确批准。任何对这些权力的变更都必须通过法院申请并附上理由。监护人以及与被监护人相关的其他人都可以参与这些程序,如果权力发生变更,法院将签发新的监护文件。
Section § 2352
本条规定,监护人或财产管理人可以在加州境内为被监护人或被管理财产人更换住所,只要新住所限制最少且能满足其需求,就不需要法院批准。如果迁往加州以外的地方,则需要法院批准,并且必须通知特定人员。如果迁出州外,监护人或财产管理人必须在指定时间内将被监护人或被管理财产人带回加州,或者在新州启动法律程序。
监护人或财产管理人必须在住所变更后30天内通知法院,并告知相关方。对于紧急搬迁或被监护人/被管理财产人有权自行选择住所的情况,有特殊规定。本条不适用于由特定机构照管的发育障碍人士。
Section § 2352.5
这项法律规定,在监护程序开始时,被监护人的个人住所被推定为最适合他们的居住地。如果有人想将被监护人从其家中迁出,他们必须提供强有力的证据来证明这是必要的。监护人(负责照护被监护人的人)必须确定被监护人所需的照护类型,包括考虑如何让他们留在家里,或者解释为什么他们不能返回家中。这项评估将成为官方照护计划的一部分。如果被监护人的情况发生变化,监护人必须重新评估他们的需求。这项法律不适用于接受特定服务的发育障碍人士;这些案件将以不同的方式处理。
Section § 2353
这项法律解释了监护人拥有与父母相同的权利,可以同意为其照护的未成年人进行医疗。如果未成年人年满 14 周岁或以上,进行手术需要未成年人和监护人双方的同意,或者他们可以获得法院命令。然而,在未成年人生命或健康面临严重风险的紧急情况下,监护人可以在未经未成年人同意的情况下同意进行手术。此外,如果未成年人可以依法自行同意治疗,则不需要监护人的许可。
Section § 2354
本节解释了受监护人医疗治疗的同意权利和责任。如果被监护人能够做出知情的医疗决定,他们可以同意自己的医疗护理。监护人也可以给予同意,但如果被监护人有能力,则并非必需;并且,如果被监护人拒绝,监护人的同意不能凌驾于被监护人的拒绝之上。
如果获得法院命令,监护人可以要求被监护人接受医疗治疗,即使被监护人不同意。此外,在存在剧烈疼痛或严重伤害风险的紧急情况下,监护人可以根据医生的建议,在未经被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同意立即进行治疗,并且无人会因在未经被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进行治疗而承担责任。
Section § 2355
Section § 2356
这项法律确保被监护人或被财产托管人不能违背其意愿被强制送入精神健康机构。如果确有必要进行非自愿安置,则必须遵循《福利和机构法典》其他章节中列明的具体法律程序。在特定条件下,监护人可以申请将被监护人安置在州立医院。
此外,除非有特定的法律规定允许,否则不得对被监护人或被财产托管人施用实验性药物。惊厥治疗也必须遵循详细的法律指导方针,否则不允许进行。根据本法,未成年人不得进行绝育手术。最后,如果存在预先医疗指示,任何行动都必须与其保持一致。
Section § 2356.5
这项加州法律旨在为患有重度神经认知障碍(如痴呆症)的人设立特殊的监护规定,以确保满足他们的独特需求。如果法院认定有必要且这是限制最少的选择,监护人可以将受监护人安置在安全的照护机构中。监护人还可以授权为受监护人使用药物,但必须有严格的保护措施以防止滥用。
如果一个人的宗教信仰依靠祈祷来治疗,那么治疗应通过其宗教执业者进行,而不是药物。受监护人不能被安置在精神健康康复中心或精神疾病机构。此外,需要进行年度调查,以确保被监护人的权利得到尊重,并告知他们有权质疑监护人的权力。
授权申请必须有医生或经验丰富的心理学家的支持。法院还必须为被监护人指定一名律师,以确保其获得法律代理,特别是在对授予的权力有异议时。总的来说,这些规定旨在平衡神经认知障碍患者的需求与保障其尊严和权利。
Section § 2357
本法律解释了监护人或财产管理人如何为无法自行同意的受监护人或受财产管理之人获得法院批准进行医疗。如果一个人需要医疗但无法提供同意,其监护人或财产管理人必须向法院提交申请,以授权该治疗。申请书需要包含医疗状况、建议治疗、延迟治疗的潜在风险、替代方案以及为获得同意所做的努力等详细信息。法院将在听证会期间指定一名律师代表受监护人或受财产管理之人。
听证会通知必须至少提前 15 天送达相关方,但如有必要,此通知期限可以缩短。如果双方律师同意,法院可以根据书面医疗证据作出裁决,无需举行听证会。如果治疗是必需的,且不治疗会严重威胁健康,并且该人无法提供知情同意,法院将批准治疗。任何利害关系人也可以向法院申请命令特定的医疗。法院将按照另一法律章节的详细规定处理这些案件的通知。
Section § 2358
Section § 2359
这项法律允许监护人或财产管理人请求法院批准其行为或决定,特别是关于管理被监护人或被管理财产人遗产的事项。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核实或指示监护人或财产管理人。当从遗产中买卖或租赁财产时,监护人必须披露其中涉及的任何家庭或关联关系。如果他们未能披露,任何以低于公平市场价值进行的交易都必须撤销,并且他们可能需要赔偿遗产。法院可以对违规者处以罚款或损害赔偿。
如果遗产没有遭受损失,每次违规行为可处以最高5,000美元的罚款。总的来说,这项法律旨在确保在管理和处理无法完全自主管理事务的人的财产时,做到透明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