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0150

Explanation

遗产管理人可以与持牌房地产经纪人签订书面合同,以出售遗产财产。如果聘请经纪人或代理人,则根据财产类型要求,他们必须持有执照。支付给经纪人的费用来自销售所得,但金额受限于法院批准。除非法院确认销售,否则遗产不受销售约束,也不承担合同责任。但是,如果动产根据特定规则转移所有权,则无需法院批准。

遗产管理人还可以请求法院许可,签订授予独家销售遗产财产权利的合同,期限最长为90天。此请求必须证明独家交易对遗产有利。任何独家合同的延期都必须遵循相同的程序,每次延期不得超过90天。

(a)CA 遗嘱认证 Code § 10150(a) 遗产管理人可以与以下一项或两项签订书面合同:
(1)CA 遗嘱认证 Code § 10150(a)(1) 持牌房地产经纪人,以确保为遗产的任何不动产找到购买者。该经纪人可以为此目的与其他持牌房地产经纪人合作,包括使用《民法典》第1087条所定义的联合上市服务。
(2)CA 遗嘱认证 Code § 10150(a)(2) 一名或多名代理人或经纪人,以确保为遗产的任何动产找到购买者。如果待售的特定财产或特定的销售方式要求代理人或经纪人持有执照,则合同只能与持有该执照的代理人或经纪人签订。
(b)CA 遗嘱认证 Code § 10150(b) 合同可以规定从销售收益中支付费用、佣金或其他报酬,但该合同仅在法院根据第3条(自第10160条起)允许的金额范围内对遗产具有约束力和有效性。除非销售经法院确认,否则遗产不因合同或销售而承担任何形式的责任,但根据第10259条无需法院确认或批准即可转移所有权的动产,遗产对购买者承担的义务除外。遗产管理人不因签订合同而承担个人责任。
(c)CA 遗嘱认证 Code § 10150(c) 如果在签订授予独家销售权的合同之前,遗产管理人向法院证明该合同对遗产的必要性和优势并获得法院许可,则该合同可以授予独家销售权,期限不超过90天。法院可以在遗产管理人被任命时或在任何后续时间根据单方申请授予该许可。遗产管理人可以签订一份或多份授予独家销售权的合同延期,每次延期期限不超过90天,前提是每次延期,遗产管理人均须向法院提交单方申请,证明该延期对遗产的必要性和优势,并获得法院许可。

Section § 1015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解释了个人代表如何可以与拍卖师签订合同,通过公开拍卖出售个人财产。如果拍卖在加州举行,拍卖师必须符合州法律规定的资格。如果拍卖在加州以外举行,拍卖师必须在当地合法获准进行拍卖。合同必须根据当地法律具有强制执行力,并且可以包含费用或佣金等付款条款,但这些条款必须经法院批准才能对遗产产生财务影响。

除非法院批准销售,否则遗产不承担因拍卖合同产生的任何财务责任。个人代表也不因签订合同而承担个人责任。合同可以允许由同一代表管理的多个遗产的物品一起出售。拍卖师在拍卖期间必须遵守个人代表关于物品撤回、交付、担保及其他细节的指示。

(a)CA 遗嘱认证 Code § 10151(a) 个人代表可与下列任何一方订立书面合同:
(1)CA 遗嘱认证 Code § 10151(a)(1) 如果公开拍卖将在本州举行,则可与根据《民法典》第三编第四部分第2.95章(自第1812.600条起)有资格开展业务的拍卖师订立合同。
(2)CA 遗嘱认证 Code § 10151(a)(2) 如果公开拍卖将根据第10254条作出的命令在本州以外举行,则可与在拍卖举行地司法管辖区内合法获准进行公开拍卖并以该方式为根据法院命令在该司法管辖区内获准通过公开拍卖出售的个人财产寻找买家的拍卖师订立合同。
(b)CA 遗嘱认证 Code § 10151(b) 该合同应是根据合同订立地司法管辖区的法律具有法律强制执行力的合同。
(c)CA 遗嘱认证 Code § 10151(c) 合同可规定从出售所得中向拍卖师支付费用、佣金或其他报酬,并报销费用,但合同仅在法院根据第10167条允许的金额范围内对遗产具有约束力和效力。除非销售经法院批准,否则遗产不因合同或销售而承担任何形式的责任,但根据第10259条无需法院确认或批准即可转移所有权的个人财产,遗产对购买者的义务除外。个人代表不因合同的签订而对合同承担个人责任。
(d)CA 遗嘱认证 Code § 10151(d) 合同可规定由同一个人代表管理的两个或多个遗产的个人财产可在同一次公开拍卖中出售。个人财产可单独出售,也可与同一遗产中的其他物品一起批量出售。根据合同进行的销售应设有保留价。拍卖师应遵守个人代表关于物品撤回、损失风险、交付地点、担保及其他事项的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