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 遗嘱认证 Code § 10830(a) 在委任书签发四个月后的任何时间:
(1)CA 遗嘱认证 Code § 10830(a)(1) 个人代表可以提交申请,请求获得个人代表报酬的津贴。
(2)CA 遗嘱认证 Code § 10830(a)(2) 个人代表或个人代表的律师可以提交申请,请求获得个人代表的律师报酬的津贴。
(b)CA 遗嘱认证 Code § 10830(b) 申请听证会的通知应按照第1220条的规定,发送给以下所有人员:
(1)CA 遗嘱认证 Code § 10830(b)(1) 第1220条中列出的每一个人。
(2)CA 遗嘱认证 Code § 10830(b)(2) 每一位已知继承人,其在遗产中的权益会因报酬的支付而受到影响。
(3)CA 遗嘱认证 Code § 10830(b)(3) 每一位已知受遗赠人,其在遗产中的权益会因报酬的支付而受到影响。
(4)CA 遗嘱认证 Code § 10830(b)(4) 如果遗产的任何部分将归属州政府,并且其在遗产中的权益会因该申请而受到影响,则应通知总检察长位于萨克拉门托的总检察长办公室。
(c)CA 遗嘱认证 Code § 10830(c) 在听证会上,法院可以作出命令,允许支付个人代表或个人代表的律师(视情况而定)截至该时间所提供服务的报酬中,法院认为适当的部分。该命令应授权个人代表从遗产中扣除获准的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