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1050

Explanation
如果管理遗产的人(即个人代表)未能提交必要的财务报告,法院将强制他们这样做,并可能以藐视法庭罪进行处罚。

Section § 1105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个人代表未能提交必要的财务账目,将向其签发一份名为“传票”的法律通知。他们必须出庭解释为何未能遵守规定。

如果他们故意规避此通知的送达,他们将失去个人代表的职务。

(a)CA 遗嘱认证 Code § 11051(a) 应当签发、送达并返还传票,要求未提交所需账目的个人代表出庭并说明理由,解释为何不应因藐视法庭而惩罚该个人代表。
(b)CA 遗嘱认证 Code § 11051(b) 如果个人代表故意规避传票的亲自送达,该个人代表应被免职。

Section § 11052

Explanation
如果遗产管理人收到正式通知后,未能出庭并提交必要的报告,法院可以决定对其处以藐视法庭的惩罚,将其从职位上撤下,或者两者都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