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8110

Explanation

如果你正在申请管理一位逝者的遗产,你必须在法庭听证会前至少15天通知特定的人。这包括逝者的继承人以及遗嘱中指定的任何人,例如受益人和遗嘱执行人。

至少在逝者遗产管理申请听证会举行前15天,申请人应根据第1215条向以下所有人送达听证会通知:
(a)CA 遗嘱认证 Code § 8110(a) 申请人已知或合理可查明的逝者的每位继承人。
(b)CA 遗嘱认证 Code § 8110(b) 在任何提交遗嘱认证的遗嘱中被指定的每位受遗赠人、遗嘱执行人以及候补遗嘱执行人,无论该遗赠或指定是否在后续文书中被声称撤销。

Section § 8111

Explanation
如果一个人的遗嘱中包含为慈善目的设立的信托,并且受托人没有明确指定且不住在加州,或者遗嘱中包含将财产赠予慈善机构但没有指明具体接收者,法院必须将听证通知以及申请书和遗嘱的副本发送给总检察长。

Section § 811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一般个人代表必须将死者遗产的管理情况告知债权人和公共实体。他们应遵循相关章节中概述的具体程序来通知这些当事方。

一般个人代表应根据第4部分第2章(从第9050条开始)向债权人,以及根据第5章(从第9200条开始)向公共实体发出死者遗产管理通知。

Section § 8113

Explanation
如果一个外国人去世时没有遗嘱,或者有遗嘱但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或者如果他们的财产将由另一个国家的公民继承,那么必须正式通知该外国的官员。这意味着需要联系该国在美国的外交或领事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