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权委托书可在无需司法干预的情况下行使,但须遵守本部分规定。
关于授权委托书的司法程序总则
Section § 4502
本条法律规定,除非在另一部分(第4503条)中有明确的例外情况,否则本部分的规定不能被授权委托书限制或更改。授权委托书无权改变此处已确立的内容。
授权委托书限制 第4503条例外 权限限制
Section § 4503
本节解释,授权委托书可以阻止某些人向法院申请特定事项,但前提是签署授权委托书的人(委托人)曾获得律师的建议。律师需要书面确认,他们已与委托人讨论了与授权委托书相关的权利和义务,以及签署授权委托书的含义。然而,授权委托书不能限制委托人、其指定的代理人、监护人或公共监护人根据本法律部分提出申请。
(a)CA 遗嘱认证 Code § 4503(a) 在符合 (b) 款规定的前提下,如果同时满足以下两项要求,授权委托书可以明确排除第 4540 条所列人员为第 4541 条所列举的一个或多个目的向法院提出申请的权限:
(1)CA 遗嘱认证 Code § 4503(a)(1) 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在其获得有权在授权委托书签署地所在州执业的律师建议时签署。
(2)CA 遗嘱认证 Code § 4503(a)(2) 委托人的律师签署一份实质内容如下的证明:
“我是一名有权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的州执业的律师,且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时,委托人是我的客户。我已就本授权委托书、适用法律以及签署或不签署本授权委托书的后果,向我的客户提供了建议,我的客户在获得建议后,已签署本授权委托书。”
(b)CA 遗嘱认证 Code § 4503(b) 授权委托书不得限制受托人、委托人、委托人的人身或财产监护人或公共监护人根据本部分提出申请的权限。
授权委托书限制 法律咨询要求 委托人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