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6110

Explanation

从2025年1月1日开始,或者如果新规定提前生效,受托人必须在处理慈善信托中大部分或全部资产(包括出售、租赁或转让资产)之前20天通知总检察长。

到2022年1月1日,总检察长将制定必要的规定来管理这些要求。

(a)CA 遗嘱认证 Code § 16110(a) 自2025年1月1日起,或根据(b)款规定的法规生效之日,以两者中较早发生者为准,持有受慈善信托约束的资产的受托人,在出售、租赁、转让、交换、转移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全部或绝大部分慈善资产之前,应当至少提前20天向总检察长发出书面通知。
(b)CA 遗嘱认证 Code § 16110(b) 自2022年1月1日起,总检察长应当制定为执行本条所必需的规则和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