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管理加州统一指示信托法案
Section § 16600
这项法律通过《加利福尼亚统一指令信托法案》定义并规范了加利福尼亚州的指令信托。它解释说,当受托人以外的某人被授予对信托管理某些方面的权力时,就产生了指令信托,这种权力被称为指令权。拥有这项权力的人被称为信托指令人,而受托人则被称为指令受托人。指令受托人必须合理地遵守信托指令人的决定,并且只对其自身的违反信托义务行为负责,除非他们有故意不当行为。
Section § 16602
本节定义了加州信托相关的关键术语。“违反信托”是指信托管理人或受托人违反信托文件或州法律规定的职责。“受指示信托”是指信托条款赋予某人指示权的信托,而“受指示受托人”是指受他人指示权约束的受托人。“指示权”允许某人在不担任受托人的情况下,对信托行使某些控制权,但排除其他地方提及的特定权力。“委托人”是指设立信托或向信托投入财产的任何人。“信托条款”是指委托人意图的表达方式,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受托人或信托管理人根据法律规定所做的修改。最后,“信托管理人”是指拥有指示权但并非受托人的人,无论其是否为信托的受益人或委托人。
Section § 16604
本章规定了主要管理地在本州的信托的适用规则。对于在2024年1月1日之前设立的信托,本章的规定仅适用于该日期或之后发生的决定或行动。如果信托的主要管理地在2024年1月1日或之后迁至加州,则本章的规定仅适用于迁址日期或之后发生的决定或行动。
对于受指示信托,如果信托条款指定了主要管理地,并且满足特定条件,这些条款是有效且具有约束力的。这些条件包括受托人或信托董事的主要营业地或居住地在该指定司法管辖区,或者全部或部分管理活动在该指定司法管辖区进行。
Section § 16605
Section § 16606
本节解释了与信托相关的某些权力不适用本章规则的情况。也就是说,本章不包括诸如指定某人对信托做出决定的权力,或者信托设立人(委托人)可以撤销信托的情况。如果受益人的选择影响到他们自己从信托中获得的利益,这也属于豁免范围。信托中为了设立人的税务目标而以非受托人身份持有的权力也不包括在内。此外,如果信托赋予某人决定谁获得信托财产所有权或控制权的权力,并且该人在行使权力时并非受托人,这被视为委任权,而非指示权。
Section § 16608
本法律条文解释了信托可以允许“信托董事”对信托条款拥有指示权,这意味着他们可以就信托做出某些决定。如果信托没有另行规定,信托董事还可以行使管理这项权力所需的其他权力。如果有多个信托董事拥有共同权力,他们必须共同协作并以多数决定方式做出决定。
Section § 16610
本节解释了信托管理人管理某些信托权力时必须遵守与受托人相同的规则。具体而言,如果信托涉及医疗补助偿还条款或包含慈善权益,信托管理人的行为将遵循适用于受托人的相同标准。这包括向总检察长通知任何慈善权益的要求。
Section § 16612
本法律解释了信托管理人的职责和潜在责任,信托管理人是受指定指导信托相关特定行动的人。如果他们拥有特定权力,例如指导投资,他们通常需要遵守与受托人相同的谨慎标准。信托条款可以改变这些职责或责任,但如果这些职责与他们在专业能力范围内履行的医疗保健职责相关,则不会影响标准义务。此外,信托可以增加信托管理人的职责或责任,使其超出本法律的规定。
Section § 16614
本节解释了指示受托人在遵循信托管理人的指令或决定时的职责和限制。指示受托人通常必须遵循信托管理人的指示,除非这样做会涉及故意不当行为。如果违反信托义务是由于故意不当行为、不当取得,或者信托管理人在免除责任时不知道有关违约的重要事实,则免除违反信托义务的责任无效。如果受托人对自己的职责有疑问,可以向法院申请指导。信托条款可以对指示受托人施加本节规定之外的额外职责。
Section § 16616
本节阐述了受托人与信托董事之间的信息交换。受托人与信托董事必须共享与其各自角色和职责相关的信息。如果受托人或信托董事依赖对方提供的信息,且这种依赖导致违反信托,他们将不对该违反行为负责,除非他们故意实施不当行为。
Section § 16618
这项法律规定,除非信托文件另有明确说明,受托人或信托管理人之间没有互相监督或提供建议的义务。具体来说,如果信托管理人做出的决定与受托人可能采取的不同,受托人没有义务去监督信托管理人或提供建议。同样,如果受托人行事方式与信托管理人不同,信托管理人也没有义务去监督受托人或向其他人提供建议。即使他们中的任何一方自愿进行监督或提供建议,这也不意味着他们承担了原本不属于他们的额外义务。
Section § 16620
这项法律规定,在信托中,信托条款可以允许一个受托人(共同受托人)不对另一个受托人行使或不行使其权力所做的事情负责。这种免责与指令信托中受指令受托人的情况类似,即他们不对信托董事的决定承担责任。
Section § 16622
Section § 16626
如果你同意担任加州信托的信托董事,你就同意让加州法院处理任何与你作为信托董事的权力或责任有关的问题。但是,除了这项协议之外,这项法律也允许通过其他方式将信托董事告上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