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民事诉讼法典》第 (366.2) 条有规定,如果在死者死亡时,原本适用于该诉讼的时效期间尚未届满,则根据本章提起的诉讼可以在原本适用的时效期间届满后一年内开始。
涉及死者的诉讼保险承保的死者责任
Section § 550
这项法律允许,如果一个人去世时有保险来承担其责任,那么可以针对其遗产提起或继续诉讼,即使不需要让其个人代表或继承人参与到这个法律案件中。
它还规定,这种法律补救措施可以与其他法律行动同时使用。
逝者遗产 保险保护 责任确立
Section § 551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您打算起诉的人在原定截止日期前死亡,您可以在原定截止日期后一年内提起诉讼。此延期仅适用于该人在死亡时原定截止日期尚未届满的情况。
诉讼时效期间 死者死亡 诉讼延期
Section § 552
本法律解释了如何处理涉及逝者遗产的法律诉讼。提起诉讼时,应将遗产列为被告,并将传票送达给保险公司指定的代表,如果未指定代表,则直接送达给保险公司。诉讼程序将与针对逝者遗产管理人提起的诉讼相同。
法院可在必要时指定一名遗产管理人作为被告。此外,如果还有针对遗产管理人的案件,可以与针对遗产的案件合并审理。
(a)CA 遗嘱认证 Code § 552(a) 本章规定的诉讼应将“(逝者姓名)的遗产,已故”列为被告。传票应送达给保险人书面指定的人,如无指定,则送达给保险人。后续诉讼应以遗产的名义进行,但其他方面应以与针对遗产管理人提起的诉讼相同的方式进行。
(b)CA 遗嘱认证 Code § 552(b) 经利害关系人动议,或法院自行动议,审理该诉讼的法院可因正当理由,命令指定并替换遗产管理人作为被告。
(c)CA 遗嘱认证 Code § 552(c) 本章规定的针对逝者遗产的诉讼可与针对遗产管理人的诉讼合并审理。
遗产被告 传票送达 逝者遗产
Section § 553
本法律条文规定,保险公司可以在与本章相关的法律案件中,或在单独的诉讼中,拒绝或质疑其支付责任。但是,如果遗产的个人代表(遗产管理人)未被列为诉讼当事人,那么任何判决都不会影响遗产的权利。
保险责任 独立诉讼 遗产管理人
Section § 554
这项法律解释了涉及保险和遗产的法律诉讼中如何处理损害赔偿。通常,在此类案件中您想主张的任何损害赔偿都必须在保险承保范围内。如果不在保险承保范围内,您就放弃了追偿的权利。遗产的财产不能用于支付判决,只能由保险来支付。但是,如果损害赔偿超出了保险承保范围,只要满足两个条件,您仍然可以追偿:遗产的个人代表必须作为案件当事人,并且您必须按照特定的法律要求提交索赔。
(a)CA 遗嘱认证 Code § 554(a) 除(b)款另有规定外,根据本章提起的诉讼中请求的损害赔偿应在保险的限额和承保范围内,否则将放弃追偿超出保险限额或承保范围的损害赔偿。该诉讼中对原告有利的判决仅可从保险承保范围中强制执行,而不得针对遗产中的财产强制执行。
(b)CA 遗嘱认证 Code § 554(b) 如果诉讼中请求的损害赔偿金额超出保险承保范围,则在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时,(a)款不适用:
(1)CA 遗嘱认证 Code § 554(b)(1) 个人代表作为当事人加入诉讼。
(2)CA 遗嘱认证 Code § 554(b)(2) 原告按照第9390条的规定提交索赔。
损害赔偿追偿 保险限额 遗产财产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