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7575

Explanation

加州政党的州代表大会在预定日期的上午10点开始,由州中央委员会主席主持。他们会迅速着手选举一位新主席。如果至少有50名成员提出要求,选举将通过按字母顺序点名的方式进行。大会还可以根据需要选择其他官员。

大会应在指定日期的上午10点由州中央委员会主席宣布开幕。大会应立即着手进行主席的选举。如果有50名成员签署请愿书提出要求,选举应通过按字母顺序点名进行。大会应选举大会可能决定的其他官员。

Section § 7576

Explanation

本条规定,主席负责任命一个委员会,该委员会由每个参议员选区的一名代表组成,并作为大会的资格审查委员会。主席也可以在大会期间根据需要任命其他委员会。

主席应任命一个委员会,由每个参议员选区的一名代表组成,该委员会应作为大会的资格审查委员会,并且他或她应按照大会的指示任命其他委员会。

Section § 757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一旦政党大会选出其常任领导人,就必须制定一项代表该党政策和目标的州纲领。该纲领一经制定,就应立即向公众公布。

Section § 7578

Explanation
每年举行总统和副总统选举时,政治大会必须选出担任这些职位的选举人。这些选举人代表加州在总统选举中获得的票数。每位选出的选举人都有一个候补人,他们的姓名和地址必须提交给州务卿。

Section § 7579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大会在表决方式上具有灵活性。表决可以通过点名进行,也可以通过大会决定的任何其他方式进行。

Section § 7580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文规定,大会期间的规则和程序必须以大会选定的任何议事程序手册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