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中央委员会应由以下所有人员组成:
(a)CA 选举 Code § 7600(a) 所有州代表大会代表。
(b)CA 选举 Code § 7600(b) 该党各县中央委员会主席。
(c)CA 选举 Code § 7600(c) 根据本部分任命的成员。
(d)CA 选举 Code § 7600(d) 在特别选举中被提名填补党派公职空缺的任何人。
州中央委员会由四类人组成:州代表大会的代表、各县党中央委员会的主席、根据特定规则任命的成员,以及在特别选举中被提名填补空缺党派公职的人员。
参加州代表大会的官员,如果目前担任另一节中提到的任何职务,可以再任命两个人进入党委员会。这些被任命者是男是女都无关紧要。
本法律规定,州代表大会的每位代表必须向其任命到特定委员会的每一个人发送书面通知。该通知必须告知被任命者他们是委员会成员,委员会将在萨克拉门托何地何时开会,出席会议可以亲自或通过代理,并且如果通过代理出席,代理书必须是经宣誓签署的书面声明。
如果委员会成员(根据第 7603 条或第 7604 条任命)因第 7611 条列出的某些原因离职,则任命他们的人应该填补这个空缺。但是,如果该任命者已不再是成员或选择不任命任何人,则委员会将负责处理。委员会必须尽快通知有资格填补空缺的人。
© 2021 - 2025 Legalfina Inc. 版权所有。
LDA License #172 (Alameda County)
35111F Newark Blvd #314, Newark, CA
408-673-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