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7924

Explanation
本节规定,绿党州协调委员会的成员将根据绿党章程中规定的规则选举产生。本节还指出,他们的职责也在这些章程中定义。

Section § 7925

Explanation

如果你想加入州协调委员会,你必须是注册为绿党支持者的选民。

任何人不得成为州协调委员会的成员,除非其注册为支持绿党的选民。

Section § 7926

Explanation
州协调委员会每年必须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Section § 7927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解释了加州绿党的州协调委员会在特定情况下可以认证县议会成员。他们可以在上次总统初选中没有候选人获得资格的县,或者所有议会成员都已丧失资格的县进行认证。被认证的成员必须符合现有的资格标准,并且必须向县选举官员报告。一旦获得认证,这些成员将拥有与其他县议会成员相同的权利和权力。

(a)CA 选举 Code § 7927(a) 州协调委员会应有权根据绿党章程,在以下县认证县议会成员:
(1)CA 选举 Code § 7927(a)(1) 在上一次总统意向初选中,没有县议会候选人获得选票资格的县。
(2)CA 选举 Code § 7927(a)(2) 县议会所有成员已丧失任职资格的县。
(b)CA 选举 Code § 7927(b) 根据本节认证的县议会成员应符合县议会成员的其他要求资格。根据本节认证的县议会成员应由州协调委员会报告给 适用的县选举官员。根据本节认证的县议会成员应享有县议会享有的所有其他权力和特权。

Section § 7928

Explanation
绿党的州协调委员会必须书面通知州务卿,绿党指定与州务卿联系的人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