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务卿应不迟于总统初选前第175天,计算每个县应选出的县议会成员人数,并应将一份载明此内容的证明书邮寄给每个县的选举官员以及州务卿的绿党联络员。
绿党县议会选举
Section § 7911
本法律规定,县议会成员将从有多于一名代表的选区中选出。这些选区必须与县的边界或公认的政治区域(例如国会或州立法选区)保持一致,并需符合州和县两级绿党章程的规定。
县议会 多成员选区 绿党章程
Section § 7912
这项法律要求州务卿必须计算绿党在每个县需要选出多少县议会成员。这项计算必须在总统初选前至少175天完成。州务卿随后必须将载有此信息的证明书发送给每个县的选举官员和绿党联络员。
州务卿 县议会成员 选举计算
Section § 7917
这项法律解释了在加利福尼亚州,如果一个人隶属于绿党,成为县议会成员候选人的要求。他们需要至少20名担保人,但是如果他们所在选区注册为支持绿党的选民人数的2%少于20人,那么他们只需要那个较少的担保人数量。
县议会候选资格 担保人要求 绿党成员资格
Section § 7918
这项法律允许发起人支持的候选人数量,可以与县议会选区中的席位数量相同。发起人证明书上的候选人姓名和签名对所有列出的候选人都有效,这有助于他们满足发起人要求。但是,证明书上的候选人数量不能超过可用的席位数量。
县议会选举 发起人证明书 候选人姓名
Section § 7919
这项法律规定,县选举官员在制作官方名单时,必须将县议会成员的职位和候选人列入其中。列出的方式和位置,要与他们列出其他政党县中央委员会的职位和候选人一样。
各县选举官员应在适用的官方名单上,以与列出其他政党县中央委员会职位及其候选人类似的方式和位置,列入县议会成员职位及其候选人。
选举官员 县议会成员 候选人名单
Section § 7920
本法律解释了县议会成员候选人姓名在选票上的排列顺序是如何确定的。它要求进行公开抽签,其方式类似于确定县中央委员会成员姓名顺序的方法。此次抽签的具体时间、地点和程序在选举法的其他部分有详细规定。
选票顺序 候选人姓名 县议会
Section § 7921
这项法律说明了县议会成员的职位应如何在总统初选选票上显示。它规定这些职位将以“党派县议会”为标题列出,并遵循县中央委员会职位所使用的相同指导原则。对于绿党,它还具体说明了额外细节,例如在党派中央委员会副标题下方显示选区或县的名称。
县议会选举 总统优先初选选票 党派县议会
Section § 7922
本节规定了县议会候选人票数的计算和认证方式。选举结束后,每位候选人的总票数及其详细信息(如姓名和地址)将迅速认证给州务卿,并与绿党联络员共享。初选结束后,州务卿会编制一份按县划分的所有当选绿党县议会成员名单,并分发给各县的选民登记官和新当选的成员。这份名单将对公众开放查阅,直到新的名单发布。
州务卿负责在总统初选后45天内,通知当选的县议会成员其选举结果。所有这些成员的姓名和选举详情也会发送给绿党联络员。
除非本节另有规定,为县议会成员的每位候选人所投的票数应纳入计票和结果声明中,其方式应类似于根据第15部(自第15000节起)为县中央委员会每位候选人所投的票数,具体如下:
(a)CA 选举 Code § 7922(a) 为县议会成员的每位候选人所投的最终总票数,包括每位候选人的姓名、地址和选票称谓,以及关于哪些候选人被宣布当选的说明,应在官方计票完成后立即认证给州务卿。县书记官应同时将此最终认证的一份副本发送给州务卿的绿党联络员。
(b)CA 选举 Code § 7922(b) 在总统初选后,州务卿应尽快按县编制一份所有当选绿党县议会成员的认证名单,包括他们的地址和初选选票称谓。州务卿应在总统初选后不迟于45天内将该名单副本发送给各县的选民登记官。各县的选民登记官应保存此名单供公众查阅,直至收到后续名单。
(c)CA 选举 Code § 7922(c) 州务卿应在总统初选后不迟于45天内,通过邮件向每位当选的县议会成员发送通知,告知该人她或他已被选为县议会成员。州务卿应将所有县议会所有当选成员的认证名单副本发送给州务卿的绿党联络员。
县议会选举结果 选举结果认证 绿党县议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