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7350

Explanation
关于代表如何成为加利福尼亚共和党州中央委员会成员、他们如何收到通知、代理如何运作以及如何进行任命的规定,都详细列在该党的常设规则和章程中。这些规则和章程必须保持最新,并在线公开供公众查阅。

Section § 7352

Explanation
本节规定,加利福尼亚共和党自行决定其官员的选举方式、任期、会议的法定人数要求、会议的进行方式以及如何通过党纲。所有这些都详细载于其常设规则和章程中。

Section § 7353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文解释了政党的州中央委员会负责为本党及其候选人开展竞选活动。它有权设立各种委员会、聘用竞选主任,并以有利于本党的方式组织竞选活动。

州中央委员会应为本党和代表本党候选人开展竞选活动。它应任命委员会,并任命和雇用竞选主任,以及完善其认为合适或合意且符合本党最佳利益的任何竞选组织。

Section § 735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赋予州中央委员会权力,限制县中央委员会在初选中认可、支持或反对加利福尼亚共和党的候选人。如果县中央委员会违反了州中央委员会的规则或章程,高级法院可以发布命令阻止他们。任何与此相关的法律行动都必须迅速解决。

(a)CA 选举 Code § 7354(a) 州中央委员会可以禁止或限制根据第4章(第7400条起)设立的县中央委员会认可、支持或反对任何由加利福尼亚共和党提名的竞选党派公职的候选人,在直接初选中。
(b)CA 选举 Code § 7354(b) 高级法院,在州中央委员会或任何注册选民提交的任何案件中,可以发布临时或永久的限制令或禁令,以禁止县中央委员会认可、支持或反对任何由加利福尼亚共和党提名的竞选党派公职的候选人,如果该认可、支持或反对违反了州中央委员会的章程或规则。所有此类案件在审判和上诉方面应处于优先地位,以确保其迅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