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744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一个委员会负责管理政党的竞选活动。他们必须遵循州中央委员会或由州中央委员会选出的执行委员会的指导。

委员会应在州中央委员会或由州中央委员会选出的执行委员会的总体指导下,负责党派竞选活动。

Section § 744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委员会在第一次会议上必须选出领导人以及其他必要的负责人,以便处理该党的各项事务。

Section § 7442

Explanation

本节允许委员会就其运作的某些方面制定自己的规则。具体来说,它可以决定如何罢免其官员、如何召集会议以及是否可以使用代理进行投票。如果某项规则是在本法律生效之前通过的,只要获得委员会成员的多数批准,它仍然有效。

委员会可以制定规则和规章,规定以下任何事项:
(a)CA 选举 Code § 7442(a) 委员会官员的罢免方式。
(b)CA 选举 Code § 7442(b) 会议的召集方式,以及任何如此制定的规定应取代本章中任何相反的规定。
(c)CA 选举 Code § 7442(c) 是否可以使用代理以及使用代理的条件。
任何县中央委员会在获得法定授权之前,经委员会当选成员多数票通过而采纳的任何规则,特此予以确认,并使其具有与后续采纳的规则相同的效力。

Section § 7443

Explanation
本法律解释说,委员会负责任何有助于其政党利益的任务。此外,县中央委员会的成员即使在任期结束后也可以继续任职,直到新成员被选举或选拔并获得资格接替他们的职位。

Section § 7444

Explanation
如果委员会的负责人不想组织会议,大多数其他成员可以自行安排会议,但必须至少提前五天通知所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