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8040

Explanation

本节概述了加州候选人如何声明参选。它要求候选人说明姓名、希望在选票上显示的职业名称、联系方式、资格,以及是否现任公职。此外,选民提名职位的候选人必须披露其政党偏好和过去十年的选民登记历史。

如果候选人竞选某些司法职位或其选民登记受到保护,他们可以保密其住址。如果候选人在提名期间无法在加州出现,他们可以使用其他州的公证人提交其参选文件。最后,未能正确提交此声明可能被视为轻罪。

(a)CA 选举 Code § 8040(a) 候选人的参选声明应大致如下:
参选声明
我在此声明自己是________区第________号职位的提名候选人,该职位将在定于20__年________举行的初选中进行投票,并声明以下内容属实:
我的姓名是。
我希望我的姓名和职业名称在选票上显示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住所 
    
商业  
  
邮寄
  
电话号码:白天_________ 晚上_________
互联网网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我符合该职位的法定和宪法资格(包括但不限于公民身份、居住地和政党偏好,如果需要)。
我目前担任以下公职
(如有) __________。
如果 获得提名,我将接受提名且不撤回,除非州法律允许。
候选人签名
选民提名职位的候选人还应完成以下所有内容:
(1)CA 选举 Code § 8040(1) 我在此证明:
(a)CA 选举 Code § 8040(a) 在提交本声明时,如我当前的登记宣誓书所示,我已披露以下政党偏好(如有):。
(b)CA 选举 Code § 8040(b) 我完整的选民登记和政党归属/偏好历史,从[当前年份前10年]到签署本文件之日,如下所示:
政党登记
时间范围(按年份)
(2)CA 选举 Code § 8040(2) 根据《选举法》第8002.5条,选择以下其中一项:
______ 政党偏好:_____________________(填写您在注册宣誓书上披露的合格政党名称)。
______ 政党偏好:无(如果您在注册宣誓书上拒绝披露对合格政党的偏好)。
日期:20___年___月___日。
候选人签名
加利福尼亚州
 )
______县
 ) ss.
 )
于20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我面前签署并宣誓。
公证人(或其他官员)签名
公证人印章
于20____年____月____日经我审查并认证。
 县选举官员
警告:任何代表候选人行事的人,如果故意未能在适当时间、适当地点提交其持有的、根据《选举法》第18202条规定有权提交的任何候选人声明,则犯有轻罪。
(b)CA 选举 Code § 8040(b) 经选举官员酌情决定,司法职务候选人,或根据第2166、2166.5、2166.7或2166.8条规定其选民登记信息保密的任何职务候选人,可不在候选人声明中披露其住址。如果候选人未在候选人声明中注明其住址,选举官员应核实候选人的住址是否在适当的政治分区内,并在声明中适当位置添加“已核实”的标注。
(c)CA 选举 Code § 8040(c) 如果候选人在整个提名期间不在加利福尼亚州境内,且无法在州务卿任命的公证人或其他加州官员面前完成其候选人声明,候选人可在其他州的公证人面前完成候选人声明。候选人应在其候选人声明中附上符合该公证人所在州法律的州外公证人证书。

Section § 8041

Explanation

本节概述了选举中使用的提名文件的要求。它详细说明了这些文件必须包含的格式和内容。签署人必须确认他们居住在正确的县,是注册选民,并且没有为同一职位支持多名候选人。提名文件的传阅人必须宣誓或声明具体细节,包括他们的年龄、住址和签名的有效性。此外,传阅人的宣誓书必须经过公证。对于党派职务,提名文件必须说明签署人的党派偏好。有一项警告指出,未能正确提交这些文件可能导致轻罪指控。

(a)CA 选举 Code § 8041(a) 提名文件应基本采用以下形式:
提名文件
我,以下签署人,为______提名______职务,该职务将在20__年__月__日举行的初选中进行投票,特此声明如下:
我是____县的居民,并已在本文件所示地址注册投票。我目前未签署任何其他候选人就上述职务的任何其他提名文件,或者如果上述职务有多个空缺,我签署的提名文件数量未超过上述职务的空缺数量。我的住址已正确列于我的签名之后:
姓名 
住址 
(b)CA 选举 Code § 8041(b) 传阅人的宣誓书应如下:
传阅人宣誓书
我,______,郑重宣誓(或声明)以下所有事项:
1. 我已年满18周岁。
2. 我的住址,包括街道和门牌号,是

 [如果不存在街道或门牌号,足以明确其位置的住址描述是
。]
3. 本提名文件此部分的签名是在20__年__月__日和20__年__月__日之间获得的;我传阅了请愿书,并目睹了本提名文件此部分的签名被书写;并且,据我所知和所信,每个签名都是其所声称的本人的真实签名。
签署
于20__年__月__日在我面前签署并宣誓。
(印章)公证人(或其他官员) _____
于20__年__月__日经我审查并认证。
  选举官员
警告:任何代表候选人行事的人,如果故意未能在适当时间、适当地点提交其持有且根据《选举法》第18202条有权提交的任何提名文件,则犯有轻罪。
(c)CA 选举 Code § 8041(c) 如果提名文件是针对党派职务的,则提名文件应包含一份声明,表明提名文件签署人的党派偏好。

Section § 804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州务卿制定标准化表格,供候选人在声明参选意向和提交提名文件时使用。

州务卿应当制定统一的申报表格,供候选人在根据第8040条提交参选声明以及根据第8041条提交提名文件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