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695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州务卿必须在收到政党指导委员会提交的代表候选人名单后三天内,将一份认证名单发送给各县的选举官员。这些代表将在总统初选中代表各自的国会选区。这份名单会列出哪些代表承诺支持特定的总统候选人,或者哪些是未承诺的代表,并说明他们将如何根据比例票数在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上代表选民。

在收到指导委员会主席提交的代表候选人名单后三天内,州务卿应向每位选举官员传送一份认证名单,该名单针对在该县全部或部分范围内的每个国会选区,其中包含已选定并承诺支持每位候选人或未承诺代表团的代表候选人姓名,这些候选人或代表团有权在总统初选的选票上被投票。
该认证名单应基本采用以下形式:
代表候选人认证名单
在____国会选区

致____县的县选举官员:
我,____,州务卿,特此证明,以下列于其所承诺支持的总统候选人或未承诺代表团名称之下的个人,是代表本国会选区选民参加____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其代表资格的程度将根据该总统候选人或未承诺代表团在本选区总统总票数中所占的比例份额,决定其有权从本选区获得的代表人数。
承诺支持总统候选人及未承诺代表团的代表名单
在_____国会选区
承诺支持罗莎莉·莱弗的代表

黛博拉·塞勒
伊莱恩·金诺德
乔治·曼恩
达伦·切辛
承诺支持珍妮丝·阿特金森的代表

约翰·莫特-史密斯
罗莎·加西亚-维特里
布鲁斯·博林格
玛丽·德洛斯特
承诺支持克里斯托弗·泽克尔的代表
承诺支持未承诺代表团的代表,
詹姆斯·阿什福德,主席
马克·特里
罗慕洛·洛佩斯
琳达·M·冈萨雷斯
乔·阿亚拉
洛里·约瑟夫
阿布拉·雷纳加
西尔维亚·程
迈克尔·奥格尼斯蒂
比尔·皮茨
林恩·钦
于加利福尼亚州萨克拉门托签署,日期:20__年__月__日。

(印章)
______________ 州务卿

Section § 695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加州州务卿在总统初选前至少 68 天,向每位选举官员发送一份经认证的候选人名单。这份名单包括和平与自由党总统偏好初选选票上的候选人,以及已提交提名文件并有资格在总统初选中被投票的代表候选人。

至少在总统初选前 68 天,州务卿应向每位选举官员发送一份经认证的名单,其中包含将出现在和平与自由党总统偏好初选选票上的候选人姓名,以及已提交提名文件并有资格在总统初选中被投票的代表候选人的姓名和地址。

Section § 6952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规定了参与和平与自由党总统初选和全国代表大会代表选举的候选人认证名单的格式。它要求州务卿向县选举官员认证候选人姓名。该名单包括总统初选候选人以及竞选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的候选人。候选人姓名应按其支持的总统提名人进行分组,如果未表明支持意向,则按小组主席姓名分组。每个小组都按照其在选票上出现的顺序排列。

第6951条所要求的经认证名单应基本采用以下形式:
总统初选候选人及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
认证名单
致______县县选举官员:
我,____,州务卿,特此证明,将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和平与自由党总统初选选票上出现的候选人姓名,按其出现的顺序,如下:
等等。
等等。
我进一步证明,以下名单包含有权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和平与自由党总统初选选举中作为加利福尼亚和平与自由党在全国层面所隶属的______党下一届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被投票的每个人的姓名和邮政地址。我进一步证明,各代表候选人组均列于该组已明确表示支持的和平与自由党总统提名人姓名之下,或在未明确表示支持的组的情况下,列于该组主席姓名之下,并且各组按其在和平与自由党总统初选选票的全国代表大会代表部分上出现的顺序排列。
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名单
和平与自由党

支持
__________________的候选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 地址
组首
_____
_____
1
_____
2
_____
3
_____
等等。
_____
等等。

Section § 695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州务卿在总统初选前至少68天,向选举官员发送一份经认证的代表候选人名单。该名单必须包含已提交提名文件并有资格被投票的候选人的姓名和地址,特别是那些旨在成为美国独立党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的候选人。

该名单有特定的格式,并会注明候选人是否偏好某位总统提名人,或者是否属于一个未明确表达偏好的团体。其目的是确保选举官员及时获得关于代表候选人的准确信息。

在总统初选前至少68天,州务卿应向每位选举官员发送一份经认证的名单,其中载有已提交提名文件并有资格在总统初选中被投票的代表候选人的姓名和地址。
该认证名单应基本采用以下格式:

致____县选举官员:
我,____,州务卿,特此证明以下名单载有已在我办公室提交提名文件并有资格在20__年____月____日举行的总统初选中被投票,作为美国独立党下届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的每个人的姓名和邮政地址;我进一步证明,在该名单中,在已表达对美国独立党总统提名人偏好的人士姓名下,或在未表达偏好的团体主席姓名下,列出了根据第6567条提交声明的每位代表候选人的姓名,他们可以作为一个团体中的一员被投票。
候选人名单
美国独立党
偏好
的候选人

偏好
的候选人

 无偏好
(主席姓名)

姓名 地址
团体负责人
姓名 地址
团体负责人
姓名 地址
团体负责人
1.
1.
1.
2.
2.
2.
3.
3.
3.
等。
等。
等。
于加利福尼亚州萨克拉门托签署,日期为20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SEAL)
(Secretary of State)

Section § 6954

Explanation

州务卿必须在总统初选前至少68天,向各县选举官员发送一份总统初选候选人的认证名单。这份名单包含候选人的姓名和地址,以确保他们有资格列入选票。该名单以正式证明的形式呈现,列出了已提交提名文件并有资格参加即将举行的总统初选的共和党候选人。

至少在总统初选前68天,州务卿应向各县选举官员发送一份认证名单,其中包含已提交提名文件并有资格在总统初选中被投票的候选人的姓名和地址。
该认证名单应基本采用以下形式:

候选人认证名单
州务卿

致____县选举官员:
我,____,州务卿,特此证明以下名单包含已在我办公室提交提名文件并有资格在20__年____月____日举行的总统初选中作为共和党被提名人被投票的每个人的姓名和邮政地址。
候选人名单
共和党
姓名
地址
等等
等等
签发于加利福尼亚州萨克拉门托,此文件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___。
(印章)
州务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