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党总统初选提名文件的准备、散发和提交
Section § 6854.5
如果你想参加总统初选,你的提名文件需要正确填写、签署并核实。你必须在选举前至少81天,将这些文件提交给分发地的当地选举官员。
Section § 6855.5
该法律规定,总统倾向候选人的提名文件可以分成不同的部分。每个部分都必须包含候选人的姓名,并指明其流通的县。只有在该县注册为倾向绿党的选民才被允许签署该文件。
Section § 6856
Section § 6856.5
这项法律规定,一旦提名文件经过核实,就推定其上的签名是真实的,并且这些签名来自登记为支持绿党的选民。这种推定一直有效,直到有人在选举办公室将这些签名与选民登记记录进行比对,并证明情况并非如此。
Section § 6857
本节解释了绿党总统初选选票候选人提名文件的所需格式和必要组成部分。它包括签署人声明部分,确保签署人是已注册的绿党选民,提名一位候选人,并证明他们未曾为其他候选人签署。还有一个征集人声明部分,要求征集人确认他们已达到法定年龄,详细说明其住所,并确认所有签名均按照正确程序收集,是真实的,且是在他们面前获得的。
⎰
。
[如果没有街道或号码,足以方便确定其位置的住所描述是
。]
Section § 6857.2
这项法律规定,为候选人提名文件征集签名的人可以在特定时间段内进行。这个时间段是总统初选前81天到120天之间。
Section § 6858.5
本法律条款要求选举官员检查提名文件,并拒绝那些笔迹与注册宣誓书上的笔迹不符的选民姓名,或者不属于未注册为绿党成员的选民的姓名。
Section § 6859
Section § 6859.5
本节概述了县选举官员用于核实总统候选人提名文件的证明书格式。该证明书确认提名文件已获审查,并说明了多少签名是有效的。它包含一个用于填写县名、有效签名数量和签发日期等详细信息的栏目。该证明书还要求县选举官员或其副手签署,并加盖公章。
提名文件中所列的候选人包括以下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