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党初选选票的总统部分格式应受第13编第2章(自第13100条起)的管辖,但有以下例外:
(a)CA 选举 Code § 6480(a) 选民须知应排除任何提及倾向于选票上某人姓名的候选人团体,或提及任何未表达对特定候选人偏好的候选人团体。
(b)CA 选举 Code § 6480(b) 应以标题“总统人选偏好。投一票。”代替标题“全国代表大会代表。仅投一团体。”
(c)CA 选举 Code § 6480(c) 总统候选人应按照第13编第2章(自第13100条起)为全州候选人规定的相同顺序列于选票上。
(d)CA 选举 Code § 6480(d) 仅已选定和未选定的总统候选人的姓名应出现在选票的指定位置。不得提及他们受到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的偏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