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070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加州州长通过正式声明,公布所有全州范围的特别选举。如果国会或立法机构职位出现空缺,州长必须在14天内宣布举行特别选举以填补该空缺。这份公告的副本应发送给相关县的委员会。

州长应依照第12000条发布公告,召集所有全州特别选举。除第3章(自第10730条起)另有规定外,在国会或立法机构职位出现空缺的情况下,州长应在空缺发生之日起14个日历日内,依照第10703条发布召集特别选举的公告。公告副本应送交每个受影响县的监事会。

Section § 10701

Explanation
如果在任期最后一年,在候选人提名期结束后,国会席位出现空缺,州长可以选择不举行特别选举。同样地,如果立法席位在相同情况下出现空缺,也不会举行特别选举。

Section § 10702

Explanation
本法律概述了在特别选举中,如何提名和选举候选人以填补国会、州参议院或州众议院的空缺席位。但是,存在一些例外情况,这些情况在从第10730条开始的另一章节中有详细说明。

Section § 1070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解释了当加州的联邦众议员、州参议员或州众议员职位出现空缺时,特别选举是如何安排的。通常,这些选举必须在州长宣布后126到140天内的某个周二举行。但是,如果选举可以与同一地区的另一场选举合并,那么可以在宣布后200天内举行。此外,除非其他条款(从第10730条开始)另有规定,这些选举不应在州法定假日的次日举行。

(a)Copy CA 选举 Code § 10703(a)
(1)Copy CA 选举 Code § 10703(a)(1) 除第(2)款另有规定外,为填补联邦众议员、州参议员或州众议员职位空缺而举行的特别选举,应在州长根据《政府法典》第1773条发布选举公告后,于至少126天但不超过140天内的某个周二举行。
(2)CA 选举 Code § 10703(a)(2) 为填补第(1)款所列职位空缺而举行的特别选举,可在公告发布后200天内举行,以便将该选举或初选与完全或部分发生在空缺所在同一区域内的选举合并。
(b)CA 选举 Code § 10703(b) 除第3章(从第10730条开始)另有规定外,特别选举或初选不得在州法定假日次日举行。

Section § 10704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了在选区出现空缺时,应如何以及何时举行特别初选。通常,这些选举在特别大选日之前的第9个星期二举行,除非该日落在州法定假日当天或之后,则改为第10个星期二。但是,如果第10个星期二是一个既定的选举日期,并且该区域内正在举行其他选举,那么初选就会在那一天举行。候选人必须在特定时间内提交提名文件,如果在初选中任何候选人获得超过50%的选票,他们将自动获胜,无需举行大选。

法律还要求选票上解释这是一个由选民提名的职位,这意味着所有选民都可以投票,无论其党派如何,并指出候选人列出的政党偏好不代表政党认可。

(a)CA 选举 Code § 10704(a) 除 (b) 款另有规定外,应在出现空缺的选区举行特别初选,时间为填补空缺的特别大选日之前的第9个星期二,或者如果第9个星期二是州法定假日当天或次日,则为第10个星期二。初选候选人应按照第8部第1章(第8000节起)规定的方式提名,但提名文件不得在初选前超过73天开始分发,应在初选前不少于53天提交给县选举官员进行审查,并应在初选前不少于53天提交给州务卿备案。
(b)CA 选举 Code § 10704(b) 如果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应在出现空缺的选区举行特别初选,时间为填补空缺的特别大选日之前的第10个星期二:
(1)CA 选举 Code § 10704(b)(1) 特别大选日之前的第10个星期二是根据第1000节确定的既定选举日期。
(2)CA 选举 Code § 10704(b)(2) 在空缺所在同一区域内全部或部分举行的全州或地方选举,定于特别大选日之前的第10个星期二举行。
(c)CA 选举 Code § 10704(c) 特别选举的样本选票应包含一份书面说明,阐述第9083.5节 (b) 款规定的由选民提名的职位的选举程序。紧随该说明之后应印有以下文字:“如果在特别初选中有一名候选人获得超过50%的选票,该候选人将被选出以填补空缺,且无需举行特别大选。”
(d)CA 选举 Code § 10704(d) 在特别选举的选票上,在第一个由选民提名的职位的竞选之前或上方,应印有以下文字:
“选民提名职位
所有选民均可参与这些竞选。
候选人会显示其政党偏好(或“无”),以供选民参考。这并非政党认可或批准。”

Section § 10705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解释了选举是如何决定的。如果候选人赢得超过半数的选票,他们将立即当选,无需再举行一次选举。如果特别选举的选票上只有一名候选人,该候选人将自动获胜,无需再举行其他选举。

(a)CA 选举 Code § 10705(a) 所有候选人应列于一张选票上,并且,除(b)款另有规定外,如果任何候选人获得所有投票的多数票,他或她应被宣布当选,且不举行特别大选。
(b)CA 选举 Code § 10705(b) 如果只有一名候选人有资格将其姓名印在特别大选选票上,该候选人应被宣布当选,且不举行特别大选。

Section § 10706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概述了在特别初选中,如果没有人获得超过半数的选票会发生什么。获得最多票数的两名候选人将进入特别大选。如果出现平局,另一条款中的不同规则将决定下一步怎么做。

Section § 10707

Explanation
当有特别选举来填补国会或州议会的空缺席位,并且该选举与全州选举合并举行时,填补空缺席位的候选人将首先出现在选票上,紧接在常规选举中竞选类似席位的候选人之前。另外,选举官员也可以选择为这些候选人提供单独的选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