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564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在监事会或大陪审团要求地方检察官向法院提出请愿时,对选举选票进行公开重新计票。此类重新计票只能针对过去25天内发生的选举提出,并且只有在基于某些问题存在合理理由时才能下令进行。这些问题包括可能影响选举结果的重大不当行为,或在处理或计票选票时可能导致对结果产生怀疑的错误。

如果法院下令重新计票,它将决定是否需要进一步的重新计票,并宣布最终结果。法院还可以更正任何受影响的选举结果。重新计票的费用可能由请求重新计票的个人或公共机构承担,或者由他们分摊。

(a)CA 选举 Code § 15640(a) 当监事会或大陪审团提出请求时,地方检察官可以向高等法院提出请愿,要求法院下令对县内其指定的任何选区中,在请求提出前不超过25天内发生的任何选举中由投票系统计数的选票进行公开重新计票。该请求和请愿只能基于以下一项或多项理由提出,且法院只有在认定有合理理由相信存在一项或多项理由时才能发布命令:
(1)CA 选举 Code § 15640(a)(1) 任何人的不当行为足以使选举结果可能对胜选候选人、提案或平局持有者产生影响,包括第16100条中规定的任何行为。
(2)CA 选举 Code § 15640(a)(2) 选票或所投选票的保管、处理、清点、计数、记录或认证中存在的错误或故障,无论是电子的、机械的还是其他的,足以使选举结果可能对胜选候选人、提案或平局持有者产生影响,或足以对结果的实质准确性产生重大怀疑,而无论是否影响任何结果。
该请愿书应安排听证,任何利害关系方均可反对。
(b)CA 选举 Code § 15640(b) 法院可以根据(a)款或第15645条规定的重新计票结果,命令进行其认为适当的任何进一步重新计票,并应宣布所有重新计票的结果,且应确定并命令更正受任何重新计票影响的任何选举结果。
(c)CA 选举 Code § 15640(c) 法院可以命令任何请求重新计票的个人或任何公共机构,或两者,全部或按适当比例支付任何此类重新计票的费用。对于公共机构,费用应根据第19212条规定和支付。

Section § 1564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通常情况下,第15001条适用,除非法院决定在有关于选举结果的法律挑战期间暂停该条。如果在程序存放期间启动了法院案件或官方重新计票,州务卿必须在收到书面请求后,向法院或负责重新计票的选举官员提供对该程序的访问权限。

第15001条应适用,除非法院命令暂停该程序,以等待质疑选举结果的诉讼结束。如果在程序存放期间启动了法院诉讼或官方重新计票,州务卿应在收到书面请求后,向发生法院诉讼或重新计票的管辖区内的法院或选举官员提供该程序。

Section § 1564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任何用于编程计票结果的电子存储介质都必须妥善保管。如果选票被重新清点,负责该存储介质的人员必须提供一份宣誓声明,确认这些介质是选举中使用的原始介质,并且没有被更改。